当局拟禁食物含孔雀石绿

【大纪元10月26日讯】香港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建议修订食物安全法例,规定凡是经营、售卖、入口或制造含致癌物孔雀石绿的任何食物,都属违法,并且会被检控。

由于抽查的样本取自零售店,因此一旦任何食物内证实含孔雀石绿,除非有关人士能证明不知情,否则零售店都会被检控。

在立法会的条例审议委员会会议上,卫生福利及食物局表示,今年8月下旬起规管售卖食品不得含有孔雀石绿,到目前为止,未有发出任何警告。

食物环境卫生署顾问医生何玉贤表示,当局的检测发现,市民只要每天进食含有100多克的孔雀石绿,健康就可能出现问题。因此需要修订规例,规定所有食品都不得含有孔雀石绿。

饮食界功能组别立法会议员张宇人质疑,当局应规管孔雀石绿的源头,现时条例连卖鱼的商贩也一并规管,对他们不公平。他认为,当局应着力打击源头,确保食品不含孔雀石绿。食环署助理署长钟伟雄强调,政府重视源头监控,鱼贩有责任确保来货安全,也有免责条款保障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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