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民间参与公共建设 资格审查改由主办机关办理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2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惠君台北二十六日电)为强化主办机关与工作小组职能及提高评审作业效率,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发布实施“民间参与公共建设甄审委员会组织及评审办法”,重点包括增订甄审委员会议出席委员人数不得少于7人,外聘委员出席比例不得少于二分之一,及资格审查改由主办机关办理。

工程会表示,主办机关审核申请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案件,是依民间参与公共建设甄审委员会组织及评审办法规定选出最优申请案件申请人。随着案件逐年增加,为使甄审程序更为明确,强化主办机关与工作小组职能、提高评审作业效率,工程会参考主办机关实务执行经验及建议,检讨修正相关办法。

“民间参与公共建设甄审委员会组织及评审办法”修正重点,包括原规定案件性质单纯者,机关不必成立工作小组,但考量评审作业如未成立工作小组,易有甄审会委员仅凭短暂时间即径行评定最优申请人疑虑,因此,明定机关应成立工作小组,协助甄审会办理甄审作业,并应拟具审查意见送甄审会参考。

另外,为提高效率,原规定资格审查由甄审会办理,但考量资格审查目的在于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招商文件所定资格,尚未涉及申请人申请文件优劣评定,为避免发生申请人所提送相关文件不符程式,须经限期补正或澄清,而需再召开一次甄审会,影响甄审效率,将现行资格审查由甄审会办理规定,修正为由主办机关办理,并自即日起开始实施。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