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律师网上批评政府迫害被判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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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8日讯】(自由亚洲电台特约记者丁小采访报导)济南律师刘如平因发表文章,批评政府对法轮功学员进行强制“转化”,被宣布劳动教养一年三个月。山东两位学者孙文广及李昌玉网上撰文声援。

济南舜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如平,因十一月二十五日在海外网站上发表了《立刻停止对法轮功学员的强制转化》的文章,十二月七日被拘捕,七天之后,被决定劳动教养一年三个月。押送王村劳教所劳教。

刘如平一九八二年毕业于山东农业大学农经系,后曾在地方党校任教多年。一九九三年考取律师资格证书后,转行为全职律师。他本人也是一名法轮功学员,今年十月时,曾因派发法轮功传单被拘留,其间被逼接受狱中的转化教育,更要缴交每天一百元的食宿费。

后来,官方因散发少量传单情节行为不构成犯罪,把他释放。刘如平获释后,在网上发表文章揭露并批判了有关当局对公民的信仰强制“转化”的违法性,不到两星期再次被拘捕。

本台星期二致电他的妻子张承兰女士,她对丈夫以律师身份公开站出来,为法轮功讨回公道的做法表示支持。她说—

张女士:“这有什么错呢?修炼法轮功很不错呀,我的丈夫能以一个律师身份公开站出来也不错。所以大家都不理解,这么好的人要抓进去干什么呢。这样抓人对社会影响反而更不好。”

山东大学学者孙文广及李昌玉,在海外博讯网上发贴声援刘如平。指他的的文章是在捍卫法律、人道和人权的尊严,完全是一种正义的行为。孙文广先生星期二接受本台采访时说—-

孙文广:“我没有炼法轮功,也没什么研究。但是我觉得对法轮功学员这样对待,确实是对人权的一种侵犯,一个人都有信仰,你可以信仰共产主义,他可以信仰一些宗教,这都是正常的事情,你不要打着只有我一家可以信,别人的信仰都是不正常的,进行打压,排斥,这都是不对的,我觉得。”

刘如平被宣布劳教后,有行政复议的权利,然而,由于当地政府及法院避谈法轮功问题,律师们也不敢接手有关的案件,家属无法由法律途径营救刘如平,只能经媒体呼吁。张女士说—

张女士:“现在都没人敢公开站出来说。”

记者:“都不敢?”

张女士:“对,现在法院、律师、政府都不支持这个事。”

孙文广先生认为,刘如平这次被判劳教,主要原因还是因言获罪。他分析道—

孙文广:“现在有很多人炼法轮功,在家里炼,一般它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管了,那么你在写文章就不一样了。写文章它还不好讲,因为这个东西属于言论吧。没有特别强调写文章的事情,这次拘捕通知书上写的,好像还是写的前面的事情。这不合道理的啦,你不都放了他么?现在又把他抓起来,又判他劳教,还用原来的事。这就说是为了文章。”

他还表示根据目前的形式,在大陆发表言论,难有真正的自由。

孙文广:“最近好几个人被抓、被判。有这种倾向,就是对异见人士和写文章的人,打压得更严了。判刑判十二年,好几年不大有这种事情,一般写个文章判三年呀、四年呀。我觉得每一个写文章的人都应该有一点准备,在这种条件下,你想完全自由,这是不可能的。或者抓起来,或者砸掉饭碗,给你些威胁。”

(据自由亚洲电台录音整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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