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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劝募法草案 反对政府对内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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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6日讯】〔自由时报记者周富美/台北报导〕岁末年终是民众捐款节税旺季,“统一捐募运动办法”却长达52年不曾修订,立委王荣璋版的“公益劝募法”草案昨已出炉,最快将于下周送交立法院,草案内容反对政府对内募款与针对特殊个案救济,并主张以各种“行政罚”处罚违法劝募团体。

目前国内约有3万个非营利组织(NPO )可从事公益募款,但却缺乏明确法令加以规范,有鉴于半世纪未修订的“统一捐募运动办法”早已不合时宜,立委朱凤芝、王荣璋、行政院均提出“公益劝募法”草案,送交立法院三读。

去年南亚海啸过后,行政院发起募款活动援助,但却因迟发善款引发争议,立委王荣璋表示,他反对行政院版草案中有关各级政府机关基于公益目的可对内募集财物,亦可接受员工或外界主动捐款,他认为政府不适宜主动发起募款活动。

此外,王荣璋也反对行政院版本中所提,募款可用于公共建设与特定对象个案。他说明,公共建设应由政府编列预算执行,为避免资源过度集中,特定个案对象亦可向相关社福团体申请援助,不宜针对单一特例发起募款活动。

在劝募团体罚责部分,朱凤芝版与行政院版在草案中均提及,违法进行劝募活动者,可处新台币4万至20万元罚锾,并公告其姓名或名称,经制止仍不遵从者,可按次连续处罚。

王荣璋指出,这2种草案中并未明确规范罚款从何而来,他主张,应视情况对违法劝募团体予以纠正、公告团体名称与负责人姓名、废止劝募许可、勒令解散等方式加以处罚,如果有犯罪嫌疑,则应移送法办,希望立法院最快在明年三读通过“公益劝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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