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浊水:反分裂法 法源空洞 伤及无辜

林浊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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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日讯】(大纪元编辑部整理自2004.12.24台北《九评共产党》座谈会:从中共拟订【反分裂法】谈中共的法治与人权;编按:林浊水系台湾立法委员)

中共的法律问题可以用一句话就讲完了,那就是它没有什么法治,从宪法、刑法一直到香港的基本法,法律多如牛毛,但中共却不是一个法治国家。

中共宪法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从民主法治的精神来讲,那当然就是既不民主也不法治。

首先,民主就不应当有专政。再者,恶法亦法也罢,但这个恶法有没有实行呢?

现在全世界贫富悬殊差距拉大最迅速的地方就是中国大陆,只要到过中国大陆,就会看到,在上海高楼大厦的巷子里就是一群游民,这样还算是一个“以社会主义为根本制度”的国家吗?根本就不是。容许在这样一个制度下,贫富悬殊那么剧烈,这个国家的领袖一路走来都违宪了。

再就中共禁止任何组织跟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那么今天胡锦涛就是在破坏社会主义制度,不然怎么贫富会这么悬殊?同时还禁止任何组织,那当然就是一个既不民主又无法治的制度。所以要谈中共的法治还真不知道要从何谈起?!

宪法既规范反分裂 何须再立法

那么,就谈反分裂法好了。反分裂法其实根本就是一个多余的恶法,在中国既有的法律里面有关反分裂的规范洋洋洒洒已经非常多了。比如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四条: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等等,这实质就是反分裂法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等等,也同样具足了反分裂法的实质涵义。不但是国家安全法有,刑法也同样有。刑法一百零二条,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处以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这也算是反分裂了;而一百零三条:组织策划实施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首要份子,重大罪行,处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也更清楚了。再来就是过去闹得很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二十三条”,大家最重视的就是里面居然有一个所谓“分裂国家”,谁会说要在香港搞一个独立的香港共和国呢?

所以分裂国家的相关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里面从宪法一直到国家安全法,到刑法到香港基本法里面洋洋洒洒规范了非常多,而且罪刑都是非常重。那就是跟叛乱、内乱外患罪都放在一起的。

其实我认为中共不需要再立一个反分裂法,既然不需要,反分裂法从何而来?当然已经酝酿了三、四年,我认为基本上中华人民共和国里面有一些蛋头学者,头脑不太清楚,但是想统一又想得很疯狂,一看一时没办法统一台湾,他们就想立一个法迫使台湾能够统一。

很多人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蛋头学者就说,这个统一法就是要赋予中共武力犯台的法源。这一句话是完全没有法律知识的人讲的。因为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认为台湾是它领土的一部分,就是不对的。不对归不对,它的宪法就明文规范台湾是它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也因此就有这样不对的规范。这不对的恶法也是法,那么现在任何一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里面,组织政府、选举总统、选举国会,就其宪法来讲,当然就已经构成分裂的行为。虽然我们说我们没有分裂,我们原本就是独立的国家,何来分裂?但它的宪法就认为你分裂了。任何一个国家,比如说假使我林浊水跑到屏东去,然后对抗台北政府要组织一个屏东苏维埃政权,那就违宪啦!那中央政府还需要一个反分裂法吗?它马上就可以派兵了,还需要什么法源?其实不需要。

所谓派兵与否或统一与否,基本上是一个政治问题,换句话说,以台湾做为一个主权独立国家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到现在都没有能力加以统一,它的宪法已经规范,宪法最大了还要什么法律?

政治问题用法律解决 观念错乱

没有被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是一个政治现实,这在于台湾的抵抗能力,在于整个东亚或国际的政治局势,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面临国内的问题,包括泡沫化经济发展、贫富悬殊,包括一天有几百次暴动等的纷纷扰扰,这些就是造成它没有能力采取武力行动,以及没有能力统一台湾的根本原因。这根本原因不会因为立了一个法,就豁然开朗,继而能够解决,不能动武的现实因素不会因为立了一个法,就转变成动武条件的出现。

所以,今天立统一法也好,立反分裂法也好,所呈现的都是一个法治观念的错乱。想要用法律问题来解决政治问题,这是不通的。

坦白讲,在几个月前台湾纷纷扰扰在吵什么统一法会对台湾如何如何,这个根本不要理会它,根本是不通的东西。没有想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把不通的统一法改头换面变成了反分裂法,内容看来差不多,也同样不通。而且只要立法,法律条文都不知道该怎么写。

要反分裂,那么台湾跟中国之间的关系到底怎样界定?台湾是一个主权独立国家,如果认定是分裂,法律通过第二天就打打看,这根本是一件不可轻率而为的事。如果认定上是不分裂,那还要搞什么统一?那就不要再谈统一了!所以这个法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但是矛盾归矛盾,他们人大还要加以审议,可见这个政权当权者的头脑实在是很混乱。这个观念跟一般常态法治观念根本是不同的。

管不到台湾 但危及疆藏人权

再进一歩来看,它强调反分裂法的实施对象并不适用于香港、澳门,的确如此,因为香港基本法里面已经有反分裂的规定。但同样的,如果说台湾是中国的领土,刑法里面也有反分裂的规定,那为什么还要另定呢?这些都不管,就说要适用于台湾,那就麻烦大了。这个法即使通过,台湾还是台湾,它们那个法律台湾根本不必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台湾都不需要遵守了,更何况它的反分裂法?不必。所以管不到台湾。

而不幸的则将会是西藏跟新疆那些争取民主自由的人士,那些人士的处境现在就已经很惨了,将来还会更凄惨。这个反分裂法实行不到台湾,但实行在西藏、新疆大概没有什么大问题,因为它现在的法权还是属于中国管辖,还是在它军队的驻在区域,持续受到中国政府还有它的军警人员的控制。中共现在的人权纪录已经备受批判,分裂法一旦执行,人权问题恐怕要更进一歩恶化。

犯台法源空洞 往来民众实质受害

其次有可能受到影响的是什么呢?陈水扁就是中华民国的总统,这是不是构成分裂?是又怎么样?难道要把他抓去吗?抓不去的。但是台湾跟中国之间大量的经贸、社会民间甚至文化的往来,带动了双方一年数以百万计千万计人次的往返,因此,这个法律订下去后,恐怕非常可能会动辄得咎。

所以不久之前,他们说有一些绿色台商要加以处理,固然没有变成中共中央公开的政策,但却在中共媒体上流传,而实际上确实有一些台商受到威胁。“绿色台商”这样一个符号的流传,就足以使台商受到威胁,那正式立反分裂法以后,台湾虽安然无恙,但倒楣的却是往来的人民,必然会动辄得咎。

我们的政府对于反分裂法的反应恐怕是走错了方向,误认为它是武力犯台的法源。武力犯台是一个政治问题,不会因为制定了法律就取得法源,没有这回事。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里面的西藏人民的人权会受到伤害,这是我们应当关切的。尤其更应当关切的那就是两岸之间大量往来的人民。

现在由于北京不愿意跟台湾做往来秩序的谈判,所以双方没有办法磋商,一旦两岸人民在往来中遇到什么商业纠纷,甚或人身自由受到伤害等犯罪的行为,若没有办法坐下来谈怎样保护等等,这样的政府就很对不起人民了。

中共鼓励三通,却不把三通的法律保障制定下来,跟台湾好好的协商,这是鼓励人民在无政府秩序下往来,已经很不对了。而今天进一步定下这个法,让人民动辄得咎。我觉得这才是我们政府应当严加分际,对中共严加控制的地方,而不是谈什么法源那些个空洞的东西。反分裂法的法源是空洞的,人民的受害却是实质的问题。

今天,北京政权一方面要满足它的意识形态,另一方面则制定了这样一个反人权的法律,在面对北京这个在法理上不通、在人权上不顾的伤害,我们除了遗憾和加以控诉之外,建议我们的政府,也要把反对此反分裂法的标的重新拟定一下,不是探讨什么犯台的法源,而是针对对人权造成伤害。这样才是一个堂堂正正的政府。

反分裂法无强制力 不要吓自己

我觉得反分裂法跟统一法太荒谬了,甚至于早期几个援引统一法的中国学者认为,文攻也没有用、武吓也没有用、三通也没有用,那怎么办?所以朝思暮想,想出一个绝招:只要立一个法就有用。听说他们现在也开始重视法治。

那立一个法有什么用呢?其实任何民主国家的法律当然是要保障人权,可是维护社会秩序还是需要的。因此当有人人身安全受到伤害了,怎么办?国家还是要强制。所以法律之有效是因为法律背后有一个人民同意付给国家的强制力,而多半在国内这个强制力的执行是透过法院,透过检察官,透过警察来行使这个强制力。但是强制力很危险,所以民主国家订了很多办法来监督这个强制力不可以乱用,避免原本要保护人民反而变成危害人民。

所以法律会成功、会有拘束能力,是因为他背后有一个大家接受的强制力。那么现在中共怎可能从北京延伸到福建,然后进一歩延伸到台湾,行使他的强制力呢?警察可能到这边来抓陈水扁吗?不可能的。

普通国家就是用武力,武力也是强制力,所以武力跟警察,一则对外一则对内都是国家的强制力。现在这个强制力那边都使不上,有军队都用不来,那为什么订了一个法律这个军队就用得来呢?实在很荒谬。

台湾这一年来不断在说,统一法有多么可怕!反分裂法有多么可怕!我说不要自己吓自己。基本上那个蛋头学者朝思暮想,想出梦游症,或者说想到病入膏肓,名医都找遍了,都没办法了,只好找一个道士来画符念咒。那个统一法就是咒!找一个道士来念咒有什么用呢?这就是他的统一法。

所以统一法要酝酿的时候,台湾不必跟着他起哄,否则就上了他的当。北京政权本身是一个不义之处,有许多迫害人权的纪录,应该多加以谴责。北京政权有没有起码的脑筋?他养了很多人,还是念了一点书的,也一定知道这个统一法有很大的问题。搞不好这次人大就立不出来。那为什么还要在那猛说要立要立呢?就是台湾自己怕了,那它就翻出来让你怕一怕。
其实,很多问题恐怕都是台湾搞出来的。北京政权迫害人权的不正义已经不必去争辩,就是这样。但是两岸之间有很多问题是因为我们自己胡思乱想,不需要怕的时候去怕,是怕出来的。

认清不被摆弄 两岸关系明朗化

同样的,关于台独问题,日本放弃台湾又没有说是给哪一个国家,那就属于台湾人民,主权属于台湾人民,但是当时的政府没有给人民这个民主的权力,那个政府不是人民的政府。现在人民自己选出自己的国会,选出自己的总统,已经自己统治自己了,还说没有独立还要去追求独立,这是很奇怪的。

很多人说制宪了才算独立,感觉很奇怪,有人说宣布了才算独立,那像李登辉宣布中华民国是一个独立的国家,这不算宣布吗?陈水扁宣布一边一国不是宣布吗?甚至更有趣的,有人认为宣布一边一国不是独立,那算是什么?那边一国,这边一国,那不是两个独立国家,那什么算是独立呢?但是很有趣,你真正在适当的时候提出正确的主张时,北京反而自己会找台阶下。

所以,我觉得所谓渐进的台独其实就是这样。当陈水扁总统讲一边一国的时候,北京怎样为陈水扁的一边一国定位?很有趣。它说陈水扁搞一边一国就是为了渐进台独铺路。
一边一国都两个国了,还要什么渐进、要什么铺路?在这个台独跟不台独中间加了两个栅栏,一个叫渐进,一个叫铺路。既然还没走到,北京就说不必打,所以说,它也很聪明也很阿Q的。

这个也就说明了很多问题源自北京是一个没有人权的政权,但是问题的发酵却是来自于台湾自己的认识不清,搞成自己吓自己。当人民脑筋愈清楚,不自己吓自己的时候,以一边一国做例子,问题反而明朗化。

以前北京说搞三通很好,但是强调三通必得是国内航线等诸如此类的条件,等到一边一国出来以后,这国家领导人突然讲,赶快三通,不必坚持非得国内航线,你看,反而迎刃而解。
迎刃而解是一个段落,那时如果台湾真要三通,那就真的谈成了。但那时台湾有内部的问题,一直没有定夺到底要不要三通,拖到现在跟美国的关系也逐渐搞坏了,北京有机可乘,便借着美国人来修理台湾。这个是不太光明的,借着外人来欺负自己兄弟。现在条件又改变了,非得国内航线才要三通。

基本上,如果人民是一个清楚的人民,台湾是一个清楚的台湾,那两岸关系应当反而会明朗化。

期待对岸追求民主自由 改变现况

同样的,我们非常诚挚的期待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对人权、对自由有更清楚的立场表达。当追求民主自由不再仅仅只是法轮功的学员的时候,那么做为一个现实主义政府的北京,才有可能做进一步的政策调整。
我对中国人民一直是有信心的,在追求不到自由跟民主的当下,法轮功可以在短短时间之内成长到这样,任何人都必须刮目相看,进而对中国人民重新评估。有这样的开始,对未来我仍旧有信心,但仍是要努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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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不代表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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