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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院本会期通过39个法律案 2个预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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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3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三十一日电)台湾第六届立法院第一会期今天结束,根据立法院统计资料,这会期通过四十六个议案,包括三十九个法律案、两个预算案,与第四、五届会期比较,是通过法案数最少的一个会期。

立法院这会期通过三十九个法律案、两个预算案、两个废止案以及三个决议,计四十六个议案。

三十九个法律案如下:公务人员俸给法、内政部消防署组织条例、银行法、证券交易法、保险法、金融控股公司法、票券金融管理法、信托业法、信用合作社法、自来水法、少年事件处理法、乡镇市调解条例、监狱行刑法、全民健康保险法、空气污染防制法、户籍法、国籍法、土地法、建筑师法、公务人员协会法、国民大会组织法、法院组织法。

光碟管理条例、国民大会职权行使法、私立学校法、地方制度法、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行政执行法、发展大众运输条例、内政部空中勤务总队组织法、内政部组织法、内政部警政署组织条例、内政部消防署组织条例、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组织法、师资培育法、公司法、都市更新条例、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设置及管理条例、加值及非加值型营业税法。

两个预算案;九十四年度中央政府总预算案、九十四年度中央政府扩大公共建设投资计划特别预算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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