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女诬控前内政部副部长强暴 遭判七年徒刑

标签:

【大纪元6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吴协昌曼谷一日专电)一名女性因为诬指前内政部副部长桑巴(Sombat UthaISANG)强暴,昨天遭到泰国法院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并且还须赔偿桑巴一千万泰铢(约二十五万美金)。

  二十九岁的帕嘉彭(Pakaporn Santhanulai)在前年十一月指控桑巴在饭店强暴她,并提出内衣以及附有精液的卫生纸做为证据;不过桑巴也立即反驳指出,帕嘉彭以两万泰铢的价格,为他口交,但在结束之后,却狮子大开口,要求一百万泰铢的封口费,否则就要向社会大众公布桑巴的性行为不检。

  二00三年帕嘉彭正式向法院提起告诉,指控桑巴的性侵害罪;帕嘉彭在审讯时指出,桑巴在一次不期而遇的会议后,引诱她与弟弟一起前往饭店。

  帕嘉彭指出,她与弟弟原本是一对恋人,为了替弟弟还清六十万泰铢的债务,因此希望桑巴能够帮忙;但她一到饭店之后,她发现她弟弟并没有前往饭店,随后桑巴就对她施暴。

  不过法院认为帕嘉彭的说法并不真实,因为如果真的遭到强暴,帕嘉彭应该立即前往医院检验;法院指出,帕嘉彭没有前往医院检验的原因只有一个,因为帕嘉彭只是为桑巴口交,在阴道内不可能检验出精液。

  此外,法院也认为六十七岁的桑巴,年迈体衰,不可能强暴二十九岁的帕嘉彭;同时法院也强调帕嘉彭过去曾经指控另一名男性强暴,但随后该男子在付给帕嘉彭赔偿费之后,帕嘉彭也撤销告诉。

  因此法院强调,所有的证据显示,帕嘉彭是计划性的诬指桑巴强暴,判处七年有期徒刑,而帕嘉彭则表示,她还会要求上诉,而且她也没有钱可以赔偿桑巴。

相关新闻
田中人:张林──一个勇敢战士
司法干部以爱心为名 多次强暴女孤儿
民妇遭政府官员“人格强暴”求诉无门
马来西亚男子强暴女儿被判二十年  打十鞭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