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学联游行促限警权护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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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1日讯】大约60名香港专上学生联会成员与社会人士,昨日下午由湾仔修顿球场游行至中环政府总部,要求政府检讨《公安条例》中游行前须向警务处长申请的规定,捍卫集会自由等基本人权。

学联前副秘书长卢伟明表示,在游行前已书面通知警方,但他强调这并非申请。警方指游行人数超过50人,而又无作出申请,曾向游行人士发出口头警告,并称保留追究权利。期间双方曾发生轻微推撞,游行人士抵达政府总部递交请愿信后和平离去。

游行人士包括有立法会议员梁国雄,他们一路高呼口号,强烈反对《公安条例》赋予警务处长限制和平集会的权力过大而且含糊,要求港府检讨游行前要先向警务处长申请的规定,捍卫人权自由。卢伟明表示,他们会约见保安局长李少光,以及要求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开会讨论。

2002年2月10日,香港“四五行动”成员梁国雄等3人在遮打花园举行一次未经批准的游行,初审罪名成立被判守行为3个月。他们其后提出上诉,指《公安条例》要求集会游行事先通知警方的规定违宪,上星期五遭终审法院驳回。但终审法院的判词同时指出,警务处长限制和平集会的酌情权必须很受局限,以充分保障基本人权。◇(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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