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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休寒暑假 家长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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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1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陈钰婷╱台北报导〕教育部日前公布“教师请假规则”修订案,将寒暑假明确定义为老师“假期”,引发家长团体不满;全国家长团体联盟昨天到教育部抗议,要求停止实施教师请假规则,而底限则是比照公务员年休三十天,但应以在寒暑假请休为主。

全家盟强调,应比照欧美国家,教师寒暑假“不上班就不应领薪水”,这是普世的劳动原则,教育部滥权给假,严重影响学生学习权益。

对此,教育部主任秘书吴财顺昨晚表示,教育部近日内将再邀集教师、家长、社会团体、地方政府持续研商,而教师请假规则修订的“法定程序”还没完成,换言之,教师请假规则可能暂缓实施。

全国教师会昨对家长团体的抗议,反应相对低调,全教会理事长吴忠泰不愿对全家盟诉求多做回应,不希望恶言相向。

人本教育基金会也声援家长诉求,强调将寒暑假变成老师法定假期,使得教师不分服务年资,每年一律享有五17日休假、每位教师的有薪休假较公务员最少增加廿七天,以教师平均每日薪资二千二百元计算,等于国家支出教师人事成本每位最少五万九千元,全国廿万国中小教师则总计一百一十八亿元,早已超过取消教师免税之税收增加。

全家盟并就“教师请假规则”和教育部沟通,但双方并未达成共识,全家盟提出四项声明,包括教育部并无法律授权将“寒暑假”定为教师休假;公立学校教师属广义公务人员,休假不应逾越公务人员请假规则;教师年休假应按照服务年资,累增其年休假日数;除法定休假外,应比照欧美实施教师寒暑假“不上班即不支薪”。

比较教师和公务员的休假,两者在婚、丧、疾病、分娩、流产、事假等请假规定上,标准一致。

不同的是,公务员有“年休假”,且年休和“年资”挂勾,依不同年资,年休介于七至三十天。教师虽没年休假,但不分年资长短都可享有寒暑假,依据请假规则,每位教师的有薪休假较公务员“最少”可多出27日。

全家盟理事长萧慧英表示,教师在寒暑假如何上班,应订在教师聘约内容内,不应订在教师请假规则中,她并呼吁建立合理的教师休假制度,否则不排除发动进一步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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