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止《农业税条例》农民费税负担重并不能就此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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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3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林坪报导)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从今年1月起,在全国废止《农业税条例》的决定。但是,中国总理表示,农民费税负担重的问题,并不能就此得以解决。

在广州出版的《南方周末》的消息说,上个月底召开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标志着农业税在中国终于退出历史舞台。

新华网的消息说,中国总理温家宝在近日举行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表示,农村税费改革走到今天这一步很不容易,但巩固成果的任务更为艰巨,不要以为农业税取消后,农民负担重的问题就从此解决了。

对此,总部设在美国纽约的《中国劳工观察》负责人李强表示──

李强:“我认为不征农业税的话能够减轻农民的负担,从总体来讲应该是一个好事情。但是不征农业税以后,一个方面就是说当地政府可能会把另外的课捐杂税也摊派在农民身上;另外一个就是当地的公路或公共设施的维护方面,政府的拨款能不能实际到位,如果中央政府它能拨款来维持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同时能够制止农村村一级恶性摊派的话,我想能很好的减轻农民的负担。”

总部设在法国的《中国劳工通讯》负责人蔡崇国认为,免征农业税只能减轻农民的一部分负担。

蔡崇国:“实际上农民的负担在税占的一部分,并不是最大的部分,最大的部分是农药、化肥、柴油、甚至水,它们的价格很高,所以农业税的免除对农民负担的减轻是有一定作用的,但是作用不是很大。”

蔡崇国表示,中国免征农业税的政策是否能在地方真正得到落实,还有待观察。
蔡崇国:“中央作的这个决定,特别是人大常委会通过法律上作了这个规定,但是地方政府在什么时候能够执行这一点,执行到什么程度?这又是一个问题。按过去的经验,当年中央作的决定,法律做了修改,农民的负担会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但是过了一年、或者两年以后又回巢了。所以我们还不能说这个农民的负担是否真减轻了,而且是减轻到多长时间。”

蔡崇国认为,免征农业税后,中国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来源问题将更为突出。

蔡崇国:“像学校、像医院,以及道路、水利,这应该是政府来提供的公共服务品,但是这么些年来,地方政府实际上是大量的负债,所以地方政府完全没有能力来为农民提供公共服务品,农民这几年都靠自己来集资。

地方一些村政府,也是以税的名义,像教育税、修路税,来向农民集资,这些东西都免掉了以后,地方政府大量欠债。今后就会碰到一个尖锐的问题,就是公共服务的危机,那就是农村的水利由谁来建设?由谁来维护?农村的学校、学校老师的工资由谁来付?农村的医院、卫生所由谁来维持?这些问题恐怕现在越来越尖锐了。”

中国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显示,从1949年到2003年,中国累计征收农业税近3,946亿元。《南方周末》的报导说,虽然农民对中国的工业化作出了巨大贡献,但农村、农民、农业的现状并没有太大改善。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1990年中国全国城乡人均年收入差距为824元,2004年已扩大到6,486元。而且中国农村居民并没有享受过与城市居民同样的,纳税人应该享有的医疗和社会保障等福利。

(据自由亚洲电台录音整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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