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记者被抓多月无声息 福州记者因言获罪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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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6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丁小采访报导) 贵州《毕节日报》记者李元龙因在网上发表文章,被国安部门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于9月底逮捕,消息近日才传出。另外,同样因言获罪的《福州日报》记者李长青星期二被判入狱3年。

据海外大纪元网站引消息人士称,李元龙2005年9月29号在报社上班时,被贵州省国安厅工作人员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逮捕随后家被查抄。

记者星期三致电《毕节日报》,一位编辑说—-

毕节日报编辑:据说是国家安全部门,已经抓了几个月了。

记者:在办公室抓的么?

毕节日报编辑:嗯。

记者:知道因为什么事情么?

毕节日报编辑:具体不知道,因为是保密的。

记者:他在报社有犯法行为么?

毕节日报编辑:主要是在网上。

记者:以什么罪名指控他的呢?

毕节日报编辑:危害国家安全吧,好像是这样的。

记者:他做过些什麽麽?

毕节日报编辑:搞不清楚呀!

记者:你们对这件事情有什么看法么?

毕节日报编辑:我们哪有什么看法啊,看上面有什么看法吧。

大纪元报导介绍李元龙45岁。他做过很多因贫困而失学的孩子的报导,在社会引起反响,很多孩子因此得到捐助复学。但当地政府禁止他做这样的报导和采访,认为是暴露社会的阴暗面,与当前社会的主旋律唱反调。

多数评论认为,他被捕主因是近年来用笔名“夜狼”在国际互联网上发表一些文章抨击社会丑恶现象、表达自由意志与民主思想。而他被认定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最严重”的文章之一是:《在思想上加入美国国籍》,其中写到:

“四九年以来,在中共法西斯惨绝人寰的统治之下,大陆“非正常”死亡人口达到了骇人听闻的8000万之多。六四天安门广场,中共更是用坦克和机关枪屠杀爱国学生。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愤青们在对外国人的屠杀行径口诛笔伐的同时,对中共过去和现在仍在进行的屠杀行径却背过脸去。外国人杀中国人肯定罪在不赦,但中共杀戮中国人,怎么就“情有可原”了呢?”

李元龙现被拘留在毕节第一看守所,记者致电了解情况—-

记者:李元龙现在怎么样了?

毕节第一看守所:情况挺好的。

记者:他家属能看他么?

毕节第一看守所:不能,都不能。

记者:为什么?

毕节第一看守所:呃。。是个程序问题,还没到程序。

记者:他现在有律师么?

毕节第一看守所:还没有。

记者:说他什么罪呢?

毕节第一看守所:不太清楚。

贵州民运及人权人士在星期二的新春茶会上特别讨论了李元龙被捕事件,民运人士李任科表示,网上异见作者往往孤军作战,一旦出事,外界无法作出及时声援—-

李任科:如果事先他和我们这些公开了身份的人有一丝半点联系的话,这事情我们可能早就关注了。他们在有些考虑上可能有些欠缺吧。

大纪元报导指10月22号李元龙案件转到毕节地区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而经该检察院一个多月的审查,因证据不足,又被退回省检察院审查起诉。

无独有偶,福州日报记者李长青因网上撰文支持防弹衣书记黄金高,而被控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 也曾因证据不足而转给当地另一检察院起诉,并冠以另一罪名“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矛头转指他海外博讯网上登出的一篇名关于福州市爆发登革热的文章。 星期二福州鼓楼区法院宣判该罪名成立,李长青被判入狱三年。

他的辩护律师莫少平星期三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认为它不是根据法律,而是根据法律以外的因素来判的。正常来讲,他是因为那个罪被抓了,如果那个罪成立不了,你就应该放人嘛!忽然间找另外一个罪,本身意图很清楚。以我们提供的证据材料,确实是不构成犯罪的。”

(据自由亚洲电台录音整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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