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少坤:难忘的奇耻大辱

记第二次入狱的经历片段

郭少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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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6日讯】2001年元月21日,我带着这样的伤势(入狱前受伤左眼视力为0.1,出狱时已经完全丧失视力;右断腿已经丧失基本正常功能)在徐州市公安局国保处的警察“护送”下,走出监狱,回到了家中。可我在经历过因为良心而坐满了二年监狱的日子走出来后,并没有对共产党完全丧失信心,还是希望发生在我身上的冤假错案只是共产党的下级组织和个别领导人所为。因此,我还是满怀信心的进行依法申诉,我怀揣着因公伤残的各种病情证明和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文本,自4月份开始,先后在北京的各大中央机关走访和申诉,并不无信心的等待着中央国家机关或者领导人对我所反映的问题依法批示和合理解决。

然而,令我的确没有想到的是:我竟然又在2001年的10月16日晚间被徐州市公安局国保处传唤到我驻地派出所,第二天又被正式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犯罪嫌疑”进行了刑事拘留。虽然我在拘留证上签上了“我从不颠覆国家政权,我只是颠覆违犯党纪国法的腐败权力”字样,但是,我还是在被审查六天后送到了徐州市看守所。

关于此次被捕的案由在此就不多谈了,我只想把此次被投进大牢时所受到的凌辱记忆如下,让后来人和我的儿女们记住这样一个事实,像我这样一个为了自己的国家和人民忠于职守终身毁容和致残的警察竟然还能受到如此“良好”的人生待遇。

2001年的10月23日晚间,我在被审查的派出所吃过晚饭后,国保处的办案人员就把我“请”到了车上,然后,他们打电话告诉我爱人,让她送被子到楼下,车子开到我的楼下后,看到表情痛苦的爱人抱着被子站在那里,我下了车,接过被子并使劲的握着爱人的手说:“你在家要多保重啊!”爱人含着泪水说:“你在里面要多注意身体,尤其是你的伤病。”这时,一个叫姓张的警察过来说:“别太过分了啊,快走吧。”说着,我被推上了车。

那是一个没有月光的漆黑夜晚,车子很快来到了我并不陌生(因为我当警察时曾经多次来这里提审犯罪嫌疑人,1999年元月自己却以“犯罪嫌疑人”被过去的同行们送到这里)的看守所。下了车,警察们把我送到了接待犯人的值班室,他们和值班警察做了交接后便和我告辞而去。值班警察对我进行一番讯问后,要去了我身上仅剩下的40元人民币,然后,给了我一双破拖鞋和一顶带有网眼的帽子(其实,它们在外边也只值三元钱)。这时,走过来一个身高在二米左右的大个子警察,手里拿着一穿钥匙,用手指着我说:“走吧!”我拿起被子跟在他后面,此时我才感到我这个1.78米的身材在前面这个大个子是那麽矮小。我和这个庞然大物进入监区,三转两拐来到了一个写着“14”号的监室门口,那个大个子警察(后来听犯人讲叫“王玉柱”,外号叫“大柱子”,原来是某部队的篮球运动员)用钥匙把铁门打开,对我说:“进去吧!”我稍做迟疑,便抱着被子走了进去,随着铁门的“哗拉”一声巨响,把我关进了这间监室,此时大概是晚间的七点多钟。

昏暗的监室内堆满了被审查的犯罪嫌疑人,有坐在板铺上的,有躺在地下的,犯人们看我进去后,纷纷把目光投向了我,坐在最里面的“号头”厉声说:“把被子放下。”我把被子刚刚放好,一个年轻犯人走过来看看我,问我:“你的眼睛是怎么回事?”(因为我的眼睛因公负伤后被毁容和视力丧失,的确和正常人不一样)“是被犯罪分子打坏的”。我脱口而出。谁知道这一句话立即招来横祸,那个年轻人说:“你是什么人?我们这些人都是犯罪分子,你敢说这样的话?!”话没说完,上来就对我拳打脚踢,我急忙护住头部并左右躲闪,本来,按照我的性子肯定应该还击,但是,我在第一次坐牢的经验告诉我:既然有人敢打你,就说明没有人(警察内部的)关照你,否则就不会挨打,我第一次进去没有被打,据说是有人“关照”,看来这次被打就是没有人关照;既然无人关照,打了你就白打,如果你胆敢反抗,换来的结果就是有更多的犯人去打你,直到把你打得老老实实。因此,我知道这次挨打是没办法了,只有进行躲闪。也好在自己练过武术经得起打,再说,这小子的拳头也不怎么样,这小子看打我不倒,便歇手坐下了。

由于自己第一次坐牢并没有挨过打,所以顿时很感屈辱,但是,在这里又能够怎么样哪?我只有用阿Q的精神来麻痹自己:“奶奶的,儿子才打老子哪!”

接下来就是被强迫脱下衣服,赤条条的接受犯人们的“洗礼”,那一盆盆冷水无情的倒在我身上,又好在我是个冬泳爱好者,冰天雪地时我都敢下水游泳,在这11月份的天气显然没让我感到有什么不适,这一关也算顺利的过去了。

但是,令我没有想到的是更残酷的折磨还在后面。

那个“号头”(后来得知是徐州市某县的一个乡党委书记,姓魏)命令我和另一个新来的犯人说:“你们是新来的,今天晚上你俩要站一夜岗,不准睡觉。”我一听楞了,怎么上次进来没有这规矩啊,那有站一夜的?!我对他说:“我的腿有伤,现在还没好,经常疼痛,的确站不了。”他说:“少费话,叫你站你就得站!”旁边的几个犯人也凶神恶煞般的瞪着我说:“再说就揍你!”此时的我真正感到了“虎落平阳遭犬欺”的滋味了,也感到此时是呼天不应、叫地不灵了。那个也是新到的犯人看着我说:“别说了,站就站吧。”我再也不作声,只有强支撑着伤腿站在那里。

过了一个多小时,我就觉得实在受不了啦,那只受伤的右腿像烤一样的疼痛,我把腿擡起来一看,右足部已经肿得涨了起来,我对值班的犯人说:“你看我的腿肿了,能不能让我休息一下?”值班犯人说:“不行,你要休息,我就得挨揍。”没有办法,我只得继续站下去。

又过了一个多小时,那个打我的犯人接着值班,他不知道怎么良心发现了,悄悄地对我说:“你进来时没有管教警察关照,所以,我就打了你几下,看来你上面没有人,要是有人给管教的警察说一声,我们也就不敢打你了,你别生气,这个地方就这样,再说,我们都是徐州市人,都不远,出去后低头不见擡头见,多原谅啊,我叫黄奇,家住段庄,出去后找我玩啊。”我若无其事的对他说:“没有什么,我懂这里的规矩,我不会在意你的。”他笑了笑。

到了后半夜,我又困又累,腿好像已经完全丧失了知觉,也不知道疼痛了,受伤的眼睛也什么看不见了,我感觉自己的生命也停止了,但是,我决不再向任何人求情要求休息,我使劲掐了掐自己的胳膊,觉得还有点疼,我得到了证明:我郭少坤还活着!

终于熬到了天亮,阿弥陀佛!大约在早晨的六点半时,犯人们都起床了,“号头”对我们两人说:“好了,你们不要站了。”我好像没有听见,仍然纹丝不动地站在那里,一个犯人推了我一把说:“别站了!”我才慢慢的蹲下来休息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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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的事情在此就不多说了,一个月后,由于我的“犯罪证据不足”被取保后审回到家中,回家后,我把这件事情(站了一夜和被打几拳)的经过讲给了家人听,爱人怒不可遏地说:“真是奇耻大辱,告他们去!”我淡淡地说:“找谁告去?如果我不告状还不会再被捕哪,算了吧!比我受到屈辱更加严重的多着哪,我能活着回家就不错了!”爱人说:“你为这个国家残废了,他们还在如此对待你,你干紧离开这个国家吧!”我说:“我爱自己的国家和人民,我永远不会离开自己的国家。”

是的,我现在还是像祥林嫂那样逢人就说着自己的不幸遭遇,还是在不断地向共产党反映自己的问题,还是在希望共产党的最高层领导人能够听到我真实的声音,并依法处理我的冤假错案,所以,我在出来后还是给中共中央有关部门的申诉信中提到那件让我难忘的奇耻大辱一事,我说:“我拖着为国伤残的身躯被强行站了一夜,对这种严重侵犯人权的事情我表示强烈抗议!”虽然,我不知道信件能否使中共中央领导人看到和得到重视,但是,发生在我身上的所有事情都会被准确无误的记录在历史档案,为后人所知。

至于个人的奇耻大辱和冤假错案么,同样也会为历史的长河和滚滚而来的世界潮流所冲刷并得以重见天日!

(2006年11月14日星期二于徐州家中)

转自《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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