昝爱宗等:要问你为国家做了什么

昝爱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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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8日讯】“不要问国家为你做了什么,而是要问你为国家做了什么。”来到美国,我对这句话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我知道,国家和公民的关系,不是一般的契约关系,这里面还有个感情基础,就是国家能够保护公民,公民自愿爱这个能够自己做主的国家。国家这个概念,对于公民来说是个笼统的概念,除了让公民产生荣誉感之外,并没有特别保护或不保护每个公民的意思。可公民对于国家要做什么呢?就是为了这个国家好,让每个公民都能够以维护这份荣誉为荣,要为这个国家争更多的公义,领导者要为这个国家的同胞争取更多的福祉和平安。假若这个国家的国民还有一部分没有解决温饱(按照国际通行标准,中国未解决温饱的人口大约有三亿多人),还没有实现教育公平(中国文盲有一个多亿,女性居多),对于腐败、道德沦落等,这个国家的公民们都应该献上自己的努力,改变这一切。同样,这个国家一些地方的人权状况不好,公民也应该监督,为国家做出自己的努力,尽自己的责任。

举个例子,山东的盲人维权律师陈光诚先生揭露临沂地方政府侵犯人权、暴力计划生育的真相,就是他努力实践为国家做什么,而不是对政府掩盖事实视而不见,逃避责任。

还有上海的维权律师郑恩宠先生,一向仗义执言,以公义和勇气挑战上海执政队伍中的反动派,却接连受到政治迫害、司法迫害,甚至是司法构陷,最后以莫须有的罪名(所谓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只不过他将中国公民随意可以花钱订阅的所谓新华社内参一部分内容发给一些朋友)被判刑三年,刑满释放后依然被监控和打击,作为基督徒他连礼拜天去教堂拜上帝都不能做到,但重压之下的他仍然坚持为真理得自由而服务,可以说他正是以自己的诚实和行为来为国家的形象不因反动派的腐败势力蒙羞、消损而付出自己的不懈努力。

当然,这个名单上的名字还有很多,比如北京律师高智晟仅仅是写了几篇文章就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罪名而任意拘禁,捍卫宗教信仰自由的北京牧师蔡卓华、说真话的北京记者赵岩、帮助农民维权的广州维权律师郭飞雄等等先后被关进大牢,他们到底犯了什么罪,我们中国的民众都不甚明白,我们国家的新闻发言人、党报党刊以及党网这些“国家公器”却不能公开报导,司法程式操作也不透明,难道这些人都是危害这个国家形象和危害政权执政的国家罪人吗?

对于每个公民来说,确实是“不要问国家为你做了什么,而是要问你为国家做了什么”,我们不是国家的奴隶,甘愿被统治者奴役,我们是国家的合格的公民,是国家的一分子,又我国家荣誉的捍卫者,我们不想破坏国家声誉,更不想颠覆政府,我们只是说,我们为国家做什么,不是为国家当奴隶,而是为国家荣誉、国家形象少蒙羞少消损、为国家避免反动派的腐败和颠覆,尽自己公民对于国家的责任。作为公民,不是仅仅要尽义务,而放弃所有的责任。有责任,又有义务,为国家好,也是为我们自己好。

我当然希望,每一个公民都是真心爱国,但如果他的国家的实施者——政府不幸迫害了他,他应该以曝光真相、揭示真理、捍卫国家荣誉的行为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这不是为自己伸张正义,而是为国家增加荣誉,他是真心爱这个国家的,所以他选择了为公义、公正和公平得自由而献身。这个公义、公正和公平得自由的背后,就是国家利益,和公民权利一样的至高无上的国家利益,也是让公民真正得到人权、法治、自由、民主的神圣体现。

所以我说,当我们国家的胡锦涛、曾庆红、温家宝等领导者们(即人民公仆)为这个国家做出什么的同时,我们国家的陈光诚、郑恩宠、高智晟、蔡卓华、赵岩、郭飞雄们(公民)也在以实际行为为我们这个国家做出什么。这里面,人民公仆和普通公民的法律地位、国民责任和义务,都是平等的,方向也应该是相同的,都是为了中国而服务,为了中国形象多增光添彩、多得自由、少蒙羞而服务。

中国,不仅仅是胡锦涛、曾庆红、温家宝等领导者们的中国,同时还是陈光诚、郑恩宠、高智晟、蔡卓华、赵岩、郭飞雄们的中国。中国国家利益高于一起,中国国民的利益同样高于一切。任何人、任何机构糊弄民众的权利,就是糊弄自己的权利,毁灭自身的未来,毁灭国家的前途。

李苏滨 昝爱宗 李建强

2006年11月26日写于美国德州米德兰

转自《新世纪新闻网》(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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