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村民因抗议环境污染被审判

【大纪元12月6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方媛的采访报导)因反对在居民区附近建造高污染化工车间的广西大新县五名村民,星期二被当地县法院以“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开庭审理,律师为五人做了无罪辩护,法院也没有拿出有力证据,有人权组织认为,对他们进行起诉,目的就是为了压制民众提出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并达到禁止民间抗议的政治目的。

据总部设在美国的中国人权星期二说,2005年8月,大新锰矿与中信集团合资,成立了中信大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总投资八亿人民币,集采矿、选矿、冶炼、加工于一体,成为全球最大的综合性锰业集团之一。为追求更高利润,该公司在距村民居住地不到100米的地方投资建造二氧电解锰车间。

据了解,大新县下雷镇的逐更村,环境优美,山青水秀,贮藏着丰富的锰矿资源。自开采加工锰矿以来,废水被直接排入河流,致使河水无法饮用,给当地村民造成极大的伤害,更引致当地村民罹患多种疾病。此外,农田更加被征用,村民没有获得合理的补偿,因此引起村民极大的不满。

今年6月27日,上千名村民到工地静坐抗议,阻止具有高污染的锰矿化工车间的施工,村民们还同时到镇政府向领导反映情况,申诉土地被无偿征用的事实。

警方为此出动了数百人,将十多名村民抓捕。数日后,莫锦林、覃河静、何忠干夫妇等人被释放,但下雷社区主任黄金、莫振生、莫振宁、覃河山、许裕高等五人却于7月27日被以“涉嫌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正式逮捕。

星期二,大新县法院在上午8点30分开庭审理该案,下午两点结束。法院并没有宣判结果。大约有三百名村民到场旁听,曾被当局抓捕后又释放的村民覃河静星期二下午向记者描述了法庭的情况,他说—-

覃河静:“五个人轮流问,之后让我们的律师为他们辩护,律师说出无罪的道理,他们就不听,也没有什么道理说出来,却下了结论,证据确凿,然后就休庭了。”

另一位被告下雷镇社区主任黄金的太太向记者表示,她的丈夫黄金是因为在事发时阻止警察用电棍打村民而被抓,在法庭上放映了事发时的录像,里面根本没有村民冲击政府的情景,虽然如此,她对判决仍然没有信心,她说—-

黄太太:“看来没什么希望,在香港的话这肯定会无罪释放,我们没有冲击镇政府,只是想与镇长,书记了解为什么乱抓人,他们就说我们冲击镇政府,他们拍出来的录像根本没有冲击场面,他们根本没有证据的,但是共产党的行为我们是很难说的。”

黄金的代表律师赵伟克向记者表示—-

赵伟克:“大陆法律规定冲击政府的定义是:领头冲击,或者是在冲击过程中造成损失的,或者经过劝告不愿离开或发生冲突,或为首要分子提供住宿,财务等这些情况。而他们几个人都不具备这种情况。所以不构成犯罪,起码检方没有这方面的证据。”

‘中国人权’谴责广西大新县地方当局逮捕黄金等五人,因为这剥夺了他们作为公民和平表达意见及批评政府的权利,而这些权利是受到国际法和中国法律保护的。

(据自由亚洲电台录音整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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