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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设锥 引导车流变阻碍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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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2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洪敏隆/台北报导〕台北市许多大卖场或百货商场,在马路上设置圆锥筒,导引车辆至其停车场停放,却影响到其他车辆通行权益;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队表示,必须是欲停车车流出现排队情形才可设置圆锥筒,同时要举牌告知后方用路人,否则依路霸告发取缔。

包括内湖大卖场区、美丽华商圈及信义商圈,都有商场业者放置圆锥筒围起道路最外侧一个或两个车道,借此导引车辆进入其停车场,但对于并非要停车的驾驶人来说,车道突然缩减,被迫改道行驶可说是“怨声载道”。

许多驾驶人抱怨,每条道路的功能性不同,进入内湖大卖场区的车辆,大部分的目的是要到卖场买东西,设置圆锥筒让驾驶人知道停车动线,对于改善交通秩序的确有帮助,但像是信义商圈或美丽华商圈,经过的车流非常大,业者围起圆锥筒占据车道,甚至擅改其他车道动线,严重影响交通顺畅。

杨姓驾驶抱怨,除非世贸中心大型展览活动,信义商圈停车场鲜少有排队车流,业者为方便做生意,牺牲其他用路人权益,政府不该视若无睹。

交通大队长陈铭政表示,上述几个商圈业者,应有经警方同意才设置,但平时停车场使用率不高时,的确不应该再设圆锥筒占据车道,且业者必须善尽告知义务,以免其他驾驶误闯惹民怨。因此,交大将要求业者设置圆锥筒,不但要经警方同意,在停车出现排队车流时才能设置,并且须派员在设置圆锥筒处前方,举牌告知用路人,违者视同道路上堆积物品取缔告发。

指挥交通 须经警方同意

〔记者洪敏隆/台北报导〕路上常可见非警察或义交人员指挥交通,但这些擅自指挥者根本没有权利挡路管制交通,其他用路人可以不听从指挥,且擅自指挥的交通手势,视同私设道路交通标线,得吃罚单外,若指挥不当而导致车祸,还得负起法律责任。

擅自指挥交通者,除了庙会等活动以外,许多工地或大楼停车场出入口,都可见管理员或工人阻挡车辆,让出入车辆得以顺利通过,但是实际上除非经过警方的同意,一般人是不可以擅自挡路,或者指挥交通。

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队长陈铭政表示,上述挡路的情况其出发点是为维护交通安全,避免出入车辆撞上直行车,因此警方过去并未取缔擅自指挥者,可是指挥者必须有所认知,目的是维护交通安全,不可做出妨碍交通的行为。

因为许多企业大楼,每逢下班时间为纾解停车场离场车流,管理员阻挡直行车辆去路,每次都等到1、20辆车离开后才放行,一挡好几分钟严重影响交通顺畅。

陈铭政说,若只是让一、两辆车顺利离开才阻挡道路,警方不会严格取缔,但若是在设有红绿灯指挥,或是严重妨碍交通者,未来将加强取缔,指挥者站在马路上指挥,可以视同行人违规,处以360元罚款。

此外,“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82条规定,擅自设置或变更道路交通标线要罚,交大认为交通手势可以广义适用这条法令,且相较难抓的私绘标线,拍照告发擅自指挥者容易多了。

由于多数民众未受过交通指挥,有时挡路者等车快接近时才挡路,极易发生危险,陈铭政强调,若因指挥不当而发生车祸,还是得负起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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