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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警逼死独子 警无罪 母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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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林俊宏、江志雄、黄旭磊/综合报导〕因涉毒品案遭通缉的男子薛鸿昌3年前在台北县板桥租屋处服药自杀后,其母亲林秀英从他所留笔记本发现,前台北市侦查员邱俊智疑强逼她儿子充当线民贩卖毒品并强索金钱,板桥地院审理后,认为笔记本字迹不同,死者并未明确指出遭到勒索,仅能证明被告生活奢侈放荡,无法证明索钱贪污,依法判处无罪。林秀英昨天获知后,认为判决不公,将上诉到底。

板桥地院刑庭庭长陈恒宽表示,32岁死者的笔记本确实记载支付“阿智”多笔车贷、房贷及酒店消费费用,但两人关系交往密切,即使被告入不敷出,仅能证明被告身为司法警察,不知谨慎勤勉,是否趁机勒索财物仍缺乏其他积极证据。

院方表示,薛某与郑姓女友92年3月在板桥租屋处选择以绑红线及吞食大量安眠药自杀,薛送医后不治,郑女获救数月后,再度跳楼自杀获救,直到薛母提告后,并出庭证明因充当被告线民,遭警威胁要逮捕男友归案,并多次协助邱将查案所私吞的毒品变卖。

判决书指出,检方认为邱俊智曾于90年4月在死者住处查获安非他命1162公克,移送书却仅记载575公克,隔月又在土城市查获8.5公斤安非他命,移送书又记载7485公克,明显有损警方办案公信力,且前后将所侵占的毒品要求死者变卖,再均分65万元贩毒所得,每月并固定向死者强索3万5000元,甚至要求与死者前女友发生性关系,请求院方处以重刑。

法庭:缺乏积极证据

合议庭认为,被告当时缉毒并非单独出动,仍有多名组员伙同办案,检方仅求处邱员一人有违常理,加上死者与女友被逮时,对于警方封存毒品数量并无意见,认定贪污起诉事证为传闻证据,无法证明被告强索死者金钱。

林秀英昨天说,独子猝死后,她思子心切而罹患忧郁症,综合相关事证,邱俊智的角色及所作所为都十分可议,被判无罪,让人无法信服,她将提起上诉,为儿子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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