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广湘:现实不让历史“捐官”文化死灰复燃

黄广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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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3日讯】2004年6月,江苏省沭阳县聘请了两名外地客商担任政府官员。无独有偶,2005年7月,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出台招商引资政策:“投资1,000万元以上,年纳税8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法人代表,发给相当于副县级四档基本工资。”……面对这种“客商官员”现象,政府的本意是“大胆亲商”、“借商促商”发展地方经济,但却遭到老百姓“有钱就能当官?”的质疑。

凡熟悉中国封建“捐官”制度的人都知道,卖官鬻爵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史记.秦始皇本纪》就有记载:“纳粟千石,拜爵一级。”笔者这里摘引两则“卖官”史料:汉灵帝不仅“开西邸卖官”,成立了专门负责卖官的机构,而且还公开做“广告”,在长安鸿都门外贴上斗大的金字:输粟补官,2,000石(高级官)钱2,000万文;400石(中级官)钱400万文……康熙13年(公元1674年),清朝中央决定大规模削藩,为了弥补军饷不足,颁布捐纳政令,文职可捐至郎中(正五品)、道员(正四品),武职可捐至把总(正七)、
千总(正六品)直至参将(正三品)。

请诸位再看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出台的招商引资详细奖励政策:对投资300万元以上、年纳税2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法人代表,符合相关条件的聘用到经济部门兼职,发给副科级四档基本工资,同时可以协商推荐任县政协委员;对投资500万元以上、年纳税4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法人代表,经人事部门考察符合条件的,聘用到经济部门兼职,发给相当于正科级四档基本工资;对投资1,000万元以上,年纳税8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法人代表,发给相当于副县级四档基本工资
……

两相比较,我们发现历史与现实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和历史上封建统治阶级“捐官”目的相类似,甘肃省正宁县之所以出台此项政策也是因为“财政困难”。

现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试图助外力加快发展,动辄以“封官许愿”为条件来招商引资,来吸引外地客商投资本地。而一些到某地投资办企业的富人,或者一些在外面发财致富之后回家乡投资、办学、赈灾的人,只要他愿意,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捞个官当当。地方党委和政府感念他对当地或者家乡建设事业所做的贡献(或许领导个人还另外享受了捐官者的一些贡献),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敬重他的乐善好施,也决不会跟这样的人为难,使“捐官”者轻而易举的通过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选举关。于是“两全其美”,地方官员移来了摇钱树,招来了金凤凰,谋得了新“政绩”,甚至还能攀升更高官位;那些富人用钱铺路通上了“仕途”,搭起了商人与政权的沟通桥梁,因为有了政府的庇护,财富聚积更加便捷,从此名利双收。

于是,“捐官”文化在一些地方死灰复燃了。

难道我们一些地方因为“财政困难”就可以随便给一些富人“封官许愿”吗?我们地方政府和官员拥有这样的权力吗?封建社会的“官”属于封建王朝和封建君主的“私有财产”,封建统治者可以随意处置,卖官鬻爵也是封建专制统治的需要。而现代国家的政府官员是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和程式选拔产生的,任何机构和个人都没有随意处置官位和买卖官职的权力。如果依照财富多少来分配官职待遇,不仅是对公职、公权的不尊重,而且是对人民赋予的权力的滥用。是把本为人民服务的“政府官员”当做一种筹码,一种工具,一种诱饵。这种对政府官员含义的扭曲,就是吏治的严重腐
败,就是历史的严重倒退!

地方政府招商引资,发展地方经济本无可厚非。可是沭阳和正宁县却把“招商引资”弄成了地地道道的封官许愿的游戏,给人的感觉是:只要你有钱,就封你一个官当当。政府官员在这些地方是随意可以“出租”的,任何人只要能对当地官员的“政绩”出力,就可以得到一个“官”的赏赐。人们不仅要问,这种“拉郎配”式的封官游戏真的单纯为了“招商引资”吗?其背后是否还会隐藏着“官商勾结”或者“变相卖官”之类的新的腐败呢?老百姓的疑问好啊:干部都是干出来,那能有钱就能当干部呢?这朴素的民声里隐含着更深层次的斥责:政府官员的职权是人民给的,谁也没有权力象贴膏药似的随意处置。

现代版的“捐官”文化,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已经等同于“买官卖官”的官场腐败,它同样在毒化政风和社会风气,同样在加重百姓负担,加剧社会矛盾。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为了国家民族前途,我们绝不能让那些以招商引资为名的官商们玩弄“政治+经济”学的把戏,我们也绝不能让封建的腐朽的“捐官”文化的阴魂死灰复燃!

2006-04-02

转自《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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