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觉: 放弃对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期望

方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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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8日讯】

2006年4月7日

不久前(2006年3月15日),当联合国大会表决成立联合国人权理事会(UN Human Rights Council)的决议时,美国投了反对票。昨天(2006年4月6日),美国国务院发表声明,宣布今年美国不寻求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席位。

那个存在了六十年以上的旧的联合国人权委员会(UN Human Rights Commission)早已成为国际社会的笑柄。至少最近二十年来,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主要功能不是促进改善人权,而是阻挠民主国家对践踏人权国家的批评。之所以如此的根本原因在于,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大多数成员国本身就有相当严重的人权问题,一些人权记录最恶劣的国家也在这个机构长期占据席位,这类拥有多数票的国家不可能运用这个机构反对自己。

即将成立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会出现实质性的进步吗?注定不会。因为联合国的将近两百个成员国大部分并不是民主国家。指望一国一票的联合国大会通过一个彻底改革旧的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方案只是现实世界的空想。即将成立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国的资格要求依然相当低:联合国大会仅仅是软弱无力地“考量”一下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候选国的人权状况,而不是设定严格的人权标准把那些不够格的国家排除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之外。进一步而言,这样一个低标准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不可能对严重侵犯人权的国家施加严肃有力的制裁。

今后国际社会促进改善全球的人权状况,无法主要依赖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必须主要依靠民主国家的多边行动和必要的单边行动。由民主国家特别是民主大国对践踏人权的国家直接施加压力会比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清谈有效。这类压力不仅应该是道义上的,更应该是利益上的。要让那些践踏人权的国家在国家利益上付出代价,在经济利益上付出代价,在安全利益上付出代价。侵犯人权的国家对道义不感兴趣,对利益很感兴趣。只有当它们由于侵犯人权付出了更大的代价,它们才可能被迫缓和对人权的践踏。

更重要的是,一个人权记录不良的国家不仅需要民主国家的人权压力,而且需要国内民主变革。没有国内的民主制度就不会有充分的人权。因为人权的核心是公民的民主政治权利。民主政治权利以外的其它人权也需要国内的民主制度予以保护。所以,推动改善一个国家的人权状况的根本途径是推动这个国家的民主进程。只有民主国家的人权压力和国内民主进程有效地互动,才会形成一个国家持久良好的人权前景。

(完)

(作者是在美国的中国政治活动人士)◇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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