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命差别的离谱 北京学生驾车撞死人免刑责

【大纪元5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张谦北京一日电)北京一名大学生因酒后驾车失控撞死路人,但近日法院审理后做出免除追究其刑事处罚的决定,主要是考虑到其个人前途。

北京多份报章今天报导,当听到自己被免于追究刑事责任时,二十四岁的张强(化名)显得有些激动。

据称,今年一月七日凌晨,张强驾驶的一辆轿车超速行驶,在东二环香河园路西口发生交通事故,轿车失控冲入道路东侧隔离带,将行人郭某撞死。

经东城交通支队认定,张强负上事故全部责任,随后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报导表示,从表面上看,这是一起简单的交通事故,法官一般在审理类似案件时不会感到难办。

但开过庭后,主审法官感到了为难,因为张强是某戏剧学院的学生,在校期间成绩优异,今年即将毕业步入社会。

此外,在庭审中,张强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了深深的悔意,同时也流露出对前途感到茫然。

考虑到上述情况,法院没有立即作出判决,而是走访张强的学校,了解他平时学习、为人情况,与学校沟通。

从校方反馈的资讯看,张强学习、为人均不错,但根据校规,其一旦被判处刑罚就会失去学籍,校方为此也深感惋惜,希望法院能从轻处罚。

事发后,张强的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四十余万元,被害人家属也对张强表示谅解。

法院最终考虑了以上情节,认定了张强犯交通肇事罪,但免予刑事处罚。

报导并未说明犯交通肇事罪的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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