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银波:陈世江——侵权必惩!

杨银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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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7日讯】

艰苦创业几春秋,懂憬未来生豪情。
谁知晴天霹雳响,厄运当头不由己。
刑讯逼供六昼夜,冤入囹圄至如今。
恨我周围冷漠眼,心中犹如死般寂。
可怜老母奔天下,为儿平冤甘献身。
心中滋味难言表,仇恨悲哀藏心头。
为何天下无包公,害我家破人也亡。
叩问苍天何时期,才是我的再生日。

——《鸣冤狱》(陈世江,写于2004年8月6日,狱中),摘自陈世江出狱万言书《黄莲之苦——冤狱》

1998年,一个年仅22岁的山东蓬莱青年创业者——陈世江——,因被疑杀人,遭到公安六天六夜共计140多个小时的严刑拷打,刑讯逼供(包括用枪),屈打成招,从此瘫痪在床长达三年。陈世江当庭翻供之后,仍被强行判处死缓,从此服刑于监狱。其母郭玉香奔波八年,累计上访十万多里路,八年后的今天,终被法院宣告:陈世江无罪!并同时下达《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告知国家赔偿请求权通知书》。冤狱历史自1998年12月6日始,自2006年4月18日止。这则惊人的冤案消息,目前正以难以想像的速度传遍传媒、网媒(如:凤凰卫视、央视、湖南卫视、法制日报、法制早报、法制周报、齐鲁晚报、雅虎、新浪、搜狐、网易等),激发公众对中国冤案的强烈关注。

陈世江上了网,IP地址为:221.214.131.* ,用户名为“shijiangrui888”。一个苦不堪言的人,正在以一个普通网友的身份苦不堪言地、“超级浓缩”地叙述着那些令人拍案而起的黑暗历史 ——

“我因被怀疑杀人而被公安强行抓走,然后拷在老虎凳上被五六个人轮番严刑拷打六昼夜。那是黑色的六天六夜,这期间不让我睡觉、不给水喝,并且一直挨打受冻。我昏死过去数次,又被用冰凉的水激醒……。我被折磨得生不如死,被迫违心承认。”

“我在蓬莱市看守所里戴着沉重的脚镣,并且固定在床上一呆就是三年,这期间我一直都瘫痪……。在烟台市中级人民法庭上,我当庭翻供,并展示伤痕累累,控告公安机关的执法犯法行为,但当时的法官、检察官却置之不理,冷漠对待,遂于2001年3月二次开庭后对我’疑罪从轻、暂留人头’地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我不服上诉至高级人民法院,同年7月被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后被投入潍坊监狱改造,因不认罪伏法又被转至泰安监狱服刑。一审判决后,我家人及1000余村民感到非常震惊,他们为我联名请愿……”

“我可怜的老母亲泪水撒满了整个华北大地,她累计上访里程十万多,为了省下有限的费用,她经常给列车长下跪,求其奉献一片爱心。”

…………
…………

详细阅读各种媒体报导以及陈志江仅用四天时间写就的两万余字的《黄莲之苦——冤狱》,我深深震惊之余,“啊”地一声斜倒在椅子上,闭目冥思良久。电话就在旁边,我抓起电话打到了山东。接电话的是陈志江21岁的妹妹和她的男友(陈志江正外出检查身体),从中我了解到——

陈志江是个头脑灵活的人,生意头脑、文字功底都不错,当年创办山东省蓬莱市亨乐园食品饮料厂时,年仅22岁,便已安排70 余人就业。然而,冤狱使得这一切都成为泡影,经济上的窘况更因冤狱的牵连难以启齿。八年最宝贵的黄金岁月的代价,一个创业人生的陡然抹杀,与之旁带的是家属们的长年痛苦和巨大挫折。例如:陈志江的妹妹在1998年时仅有13岁,因经济严重受限、环境压制,小小年纪便被迫辍学,外出打工。其父,更是头发一夜变白……。幸运的是,陈志江有一位伟大的母亲——郭玉香。她笃信:“我绝对不能屈死这个好孩子,更不能让凶手逍遥法外!”长年不在村中的她,跑法院、跑检察院、跑人大……,省吃俭用,只为平反冤案。为寻求精神支撑,郭玉香加入了佛教协会,祈求菩萨保佑。

从现实司法实践的角度来讲,陈志江在“凶手没捉到,二审维持原判”的前提下,竟能够出狱再生,实在是个奇迹。然而,仅以“ 奇迹”来概括这个冤案,又实在令人愤慨不已,此案乃是中国司法之耻辱。真凶到底是谁?竟让陈志江为之背负了整整八年的监狱苦难!这个曾被官方誉为“农村新一代的楷模”的青年人,这个出狱后仍然十分清楚同类受害者——佘祥林、李久明、杜培武等——的聪明人,以其最切身的体会,彻底明白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冤枉”——

“它包含了仇恨、愤怒、暴躁、悲伤、哀愁、无奈与不安,就像一只恶魔死死纠缠着我,使我欲哭无泪,欲喊无力,呼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灵,进而六神无主,丧生了生活的勇气!……冤狱生活,已彻底毁坏了这一切,长期的心理压抑使我失去了所有信心,感觉前途一片黑暗,因为这一切对我太不公平了!……我恨透了这个世界——无罪的人越改造冤越深,因为无罪到何时都无罪!……无魂有身,像个稻草人!……我非常理解佘祥林大哥,我们有着同样的命运,当然他的冤案有些离奇,但我感觉我比他还要冤。”

陈志江出狱了,八年残酷历史不堪回首。虽然“谁是真凶”、“冤案制造者应被如何惩处”仍是一团巨大的阴霾;然而,毕竟重归自由,面对出狱的陈志江,众乡亲鸣锣击鼓、放鞭喝采,准备好了陈志江最爱吃的饭菜……。随后,众人接连来访,媒体频频关注,网友大声疾呼,正义舆论之声势不可挡!与此同时,另外一群人却已如坐针毡、心乱如麻,他们当中的重点人物是:陈帝尧,当年的山东省蓬莱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现任蓬莱市公安局政委);田力,蓬莱市公安局局长;于徐东,当年的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无论他们今天如何回避,何等厌烦这一历史疮疤,然而在法律与监督面前,他们终会得到应有的结果。

冤案在中国,乃是一个十分敏感的话题。它不但牵扯到冤枉者及家属本身,同样也涉及到公安机关的声誉、司法机构的权威、相关领导的官帽,更涉及到体制性的巨大弊端和社会舆论的强烈震动,以及法律本身的庄严扫地和公众法治感的严重苍白与失望。中国的预防和纠正冤假错案的侦察、审理程序、死刑复核程序,以及监狱制度改革、冤案救济渠道、赔偿基数等,更是值得深究的重大现实课题。

尤其是侦查程序,如确认受害者身源、认定嫌疑人、侦查取证、运用证据等,若程序不当、运用错误或者故意设计、栽赃、陷害,都易导致冤案丛生。特别是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难以判决的案件,更应坚持“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的原则,换句话说,亦即: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另一个重要问题是,在中国,审判并未走向与侦查平起平坐的地位,起诉和审判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侦查的结果,这样继续下去,易于导致侦查错误不被纠正,反被过度迷信。

近几年,冤案多是在经历了非常人所能想像的努力后,才被爆光于社会。如下,即是我搜集的一长串冤枉者的名单,他们是:佘祥林、周安相、高进发、张从明、李久明、杜培武、孙万刚、邢伟、聂树斌、兰永奎、覃俊虎、姚伟、岳兔元、王树红、滕兴善、王清侠、陈立泉、胥敬祥、李志平、陈国清、何国强、杨士亮、朱彦强、隋洪建、隋洪波、隋洪儒、隋洪超、隋国志、隋国成、隋晓敏、任树君、任树学、任财、郭丽华、郭海斌、秦雪、王友林、黄亚全、黄圣育……,以及今天的陈志江。而更多的冤案,还深埋底层,不为公众所知。即使已经有的冤案,在纠正冤案错误与严惩冤案制造者罪行的同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者转嫁他人、找替死鬼的官僚思维,以及报复、灭口的反扑也仍然大量存在,这更加激起民众的失望、悲哀、愤怒和控诉。

后记

被宣告无罪的30岁的陈志江,在被宣告无罪之时,与我们想当然似的完全不同。他在《黄莲之苦——冤狱》里说:“当时我的心理没有太大的波折,几乎很平稳,因为这一天我盼望了八年,同时也失望了八年。”遥想八年前,他给母亲郭玉香留下的最后一句话是——“妈!咱走的正,做的正!什么都不怕”,不料竟遇上一群叫嚣“’刑’字就是开一刀,刑警队就是上刑的部队”的国家败类,这群暴力机器的人渣,吼叫着“我们就是刽子手”、“我们要剥你的皮”、“不上刑是不行的”、“看样子不揍你是不行了”、“打死你也是白死,到时候没人为你作证”……。他们拿人民的钱,却害人民的命,此等残害,此等狰狞,实在比土匪、黑社会之行径更加恶劣……。由此,我不由得猛地一呼:侵权必惩!

联系陈志江:电邮:shijiangrui888@yahoo.com.cn(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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