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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变9年 林肯大郡案 北县府拟全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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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2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曾德峰、何玉华/北县报导〕造成二十八人死亡的台北县汐止林肯大郡社区灾变,迄今满九周年,台北县政府倾向放弃所有国赔案件的上诉权,改采全面赔偿受灾户损失,目前估算赔偿总金额四亿四千万元,并将编列一亿六千万元持续进行最后两期的大地补强工程。

台北县长周锡玮说,他从省议员任内关心林肯大郡受灾户,灾变是政府的错就要认错,不能一切交给司法解决。

林肯大郡受灾户声请国赔共有四件,除了柯焜晃等三人提出的国赔,县政府放弃上诉,另外还有李岱叡等十五人、龙彩霓及林碧娥等二十四人等三案,分别在更一审和高院审理中。

县府工务局代理局长柳宏典说,包括县府放弃上诉的柯焜晃等四件国赔案,法官对于赔偿的见解趋于一致,于是参酌法官意见后拟出一套试算方式,准备和声请国赔的受灾户先行协议和解赔偿。

柳宏典说,统计林肯大郡受灾户全倒两百户、半倒一百户,县府如果和声请国赔案的受灾户顺利达成和解,接下来将处理没有声请国赔或超过国赔时效的受灾户,初估赔偿总金额四亿四千万元,不过,这部分碍于法令问题,县府无法主动赔偿,将建请内政部协助,在相关法规无疑义之下,将全面和所有受灾户商谈赔偿事宜。

法制室配合此赔偿政策,今天将在县务会议提出为办理“林肯大郡国家赔偿和解金”,由县库先行垫付所需经费五千万元一案,法制室说,在县长要求下,县府将尽速与声请国赔的受灾户寻求诉讼上的和解,目前各案和解趋近成立,县府赔偿准备金仅剩一千一百多万元,且年度尚未结束,考量这几件国赔金额约三千八百多万元,提出这项垫付案。

另外,工务局指出,林肯大郡社区前四期的补强作业完成,剩下两期工程经费需要一亿六千万元,目前向营建署、农委会争取中;当地地质部分,仍寻求台北县、市大地技师公会持续监督,现阶段安全无虞。

受灾户振奋 盼县府尽快说明

〔记者简群育/北县报导〕针对县府拟补偿汐止林肯大郡受灾户,大部分受灾户都感到相当振奋,也是受灾户的金龙特区前主委柯正兴说,九年来,所有受灾户等的就是这一刻,希望县府尽快派员前来说明,进一步厘清受灾户的赔偿标准。

柯正兴说,林肯大郡倒塌至今九年,目前粗估,全倒受灾户约有两百多户,半倒户约有三百户,比县府估算的灾户数多,另其他结构受损须补强的受灾户更不计其数。

柯正兴表示,他所居住的金龙特区,当时呈现半倒状态,这栋大楼大部分住户,都是积毕生所得,再向银行贷款购屋,突如其来的灾变,房子不堪居住,住户不得已在外租屋,房租加上原有的房贷,压得住户喘不过气来。

柯正兴说,有的住户愿意承受房贷、房租两头烧的压力,但有些住户实在无力承担,无法缴纳房贷,结果房子被查封,个人信用不良。

如今县府有意赔偿,受灾户都感振奋,一位不愿具名的受灾户说,县府愿意赔偿,可说是功德一件,即使是迟来的正义,但“虽不满意,也愿意接受”。

东星自救会 再批北市府

〔记者陈晓宜、洪敏隆/台北报导〕台北市九二一东星大楼自救会主委陈建华听到北县汐止林肯大郡诉讼多年,盼到迟来正义,对照台北市政府一再让无家可归的东星受灾户受到伤害,不禁悲从中来,他批评北市府不仅在国赔诉讼案一再上诉,伤透受灾户的心,就连大楼重建工程都监督不落实,污水管线竟设计在住家里面,一旦发生工安问题,后果不堪设想。

民国八十八年九二一地震,台北市东星大楼倒塌,八十七人惨死,二百五十人无家可归。住户认为东星大楼施工有严重错误,北市府勘验不实,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市政府要负责国家赔偿四点八亿元,二审仍判决市政府败诉,应国赔三点三亿元。

建管处官员表示,市府不可能撤销上诉,且该案与林肯大郡不同,东星大楼的建商都已亡故且建设公司已倒闭,所以住户才找上市府,而市府在行政上并没有责任,若放弃上诉赔款,将影响未来建管单位人员在行政范围内的法律责任。

建管处表示,东星大楼之建造执照是民国六十九年12月22日提出申请,至七十年2月23日领得,而国家赔偿法于民国七十年7月1日施行,依照国家赔偿法施行细则第二条第二项规定“请求国家赔偿者,以公务员之不法行为…及其所生损害均在本法施行后者为限”,所以本案并不适用国家赔偿法。

另外,建管处表示,有关东星大楼一楼第一银行进行室内装修更改结构,被怀疑可能也是造成大楼坍塌的原因之一,若真是如此,也应是一银负起责任,不是北市府,而且一银约是在民国八十五年装修,室内装修办法却是在九二一地震之后所订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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