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问答(360) 被担保人也可为用I-864A 表为自己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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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1日讯】编者按:亲爱的读者朋友们,大纪元网站与移民律师李维先生合作推出“移民问答”信箱专栏,回答读者有关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动向或在移民申请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李维先生于1991年在佛罗里达州的斯特森大学法学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获得法律学位,从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国移民律师协会的会员。欢迎读者联系我们:usalife@epochtimes.com。

问题三百六十﹕ 我在去年十二月与我美国公民太太结婚﹐并在今年二月递出 I-485 与I-130 申请﹐之后我们收到移民局将在 8 月份面试。 在申请时我们是用是我妻子的名义填写经济担保的表格。在今年三月期间她被公司裁员﹐至今都没有找到工作。但是我在拿到临时工作证之后(四月份) 就开始在当地一家公司上班﹐年薪约 $37500. 请问:

1) 我可以用我的名义来填写经济担保吗?

2) 因为我工作未满一年, 还没有缴过税, 请问我可以用 pay stub来替代税表吗? 或是我们需要找另一个人帮我们填写经济担保呢?

3) 另外﹐我们是否要重新寄出经济担保的表格或是在面试时将新的表格交给移民官即可?

解答: 你可以做为经济担保人。你只需要填I-864A表做为主要经济担保人的家庭成员/移民﹐附上你的工作证明信﹐工资单。因为你只有4 个月的收入纪录﹐你需要找个共同经济担保人。但不要出示共同经济担保人的文件﹐直到面试移民官要求再拿出来。很有可能移民官将会相信你俩符合最低收入的要求是没有问题的。移民局看雇佣时间﹐这个雇佣时间取决于你的工作性质﹐你的教育背景等等。没有法律上的一个硬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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