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休士顿办事处发出324万台湾奖学金

2007年“台湾奖学金”220名名额欢迎美国学生申请赴台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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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6日讯】台湾为欢迎外国学生赴台留学,增进彼等对台湾风土民情及国家发展之了解,今年继续办理“台湾奖学金”计划。凡申请取得台湾各大学入学许可并符合申请资格者,不限科系均可向驻休士顿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文化组申请“台湾奖学金”。凡美中、美南地区(德州、路易斯安那州、密西西比州、阿肯色州、密苏里州、 科罗拉多州及堪萨斯州等八州)美国学生拟赴台升学者,请即洽文化组:713-871-0879或上网http://www.studyintaiwan.org 参考相关资讯。“台湾奖学金”申请期限自2007年2月1日起至4月30日止。

台湾奖学金种类及待遇如下:

(一) 大学奖学金:提供外国学生在台大学校院攻读学士学位,每人每月奖学金新台币二万五千元,期限最长四年。

(二)硕士奖学金:提供外国学生来台攻读硕士学位,每人每月奖学金新台币三万元,期限最长二年。

(三)博士奖学金:提供外国学生来台攻读博士学位,每人每月奖学金新台币三万元,期限最长三年。

申请上述奖学金者须出具语文能力证明;申请人须自行向大学校院申请入学许可,同时向文化组申请台湾奖学金, 申请人俟取得入学许可后,须即缴送文化组以供做为核予台湾奖学金之依据。台湾奖学金由大学校院按月依受奖生出缺席情况及成绩核给,至学杂费、食宿费、保险费及杂费等,均自该奖学金中自行匀支,不另提供。(台湾各大学毕业生起薪一般约新台币二万四千元,台湾奖学金应足支付相关学费、生活费)。

有意申请台湾奖学金者,须符合以下资格:

(1) 学业成绩优良,

(2) 品性端正;

(3) 未具侨生身份;

(4) 未具中华民国国籍;

(5) 非已在台就读本计划同一类课程;

(6) 本计划受奖期间非为各大学校院依据与外国学校签订学术合作协议所招收之交换学生;

(7) 未曾受领本计划同一类课程奖学金;

(8) 未受领本计划各类奖学金总期限超过五年;

(9) 未曾受注销本奖学金或教育部华语文奖学金受奖资格;

(10) 未同时受领我政府机关(构)或学校所设置之奖补助金。

现已于外国大学校院攻读学位之外国大学校院转学生,得依本要点规定申请奖学金。

(驻休士顿文化组提供)(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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