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耿松:关于民运与维权的思考

吕耿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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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日讯】民运与维权属两个不同的范畴。从概念上来说,民运是个政治概念,维权是个法律概念。民运即民主运动,它就像历史上的革命一样,是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发生的要求社会发生根本变革政治运动。

但民主运动跟革命又有区别:革命的诉求是转移政权,通常表现为改朝换代,实现革命的形式一般为武装夺取政权,即毛泽东所说的“革命的最高形式是武装夺取政权,是武装的革命对付武装的反革命”。革命的过程主要急风暴雨式的大规模的群众运动,革命精英和武装的群众结合,在短期内(一般是五至十年)用暴力或准暴力的手段夺取政权,实现改朝换代。革命者考虑的主要是自己(包括家族或小集团)的利益,所以革命胜利后他们的着重点是建立一个巩固的政权,而不是建立一个良好的制度。他们甚至建立比前朝更严厉、更专制的统治,以便自己的江山“千秋万代永不变色”。

从这个意义上说,历史上的每个革命者都是秦始皇,当然这是指中国式的革命。民主运动的诉求是建立民主宪政制度,避免政权更迭带来的人权灾难和经济破坏,同时它的诉求还包括人权和自由,所以民主运动又称为民主人权自由运动,它的最终目的是建立一个人人享有民主、人权、自由的制度,建立一个公平、合理、有序的社会。

由于民主运动包含着人权,所以维权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民主运动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部分。人权是个很大的范畴,它既包括作为自然人的个人的各种天然权利,也包括由自然人组成的单位(包括家庭和各种社会组织)的各种社会权利。但在中国,人权仅仅被解释为自然人的生存权利,其他权利都被漠视甚至剥夺。就个人来说,中国公民的政治、信仰、结社、言论自由等社会属性的权利都被剥夺,剩下的只有吃饭、睡觉等动物属性的权利。近几年来,随着专制集团的贪官污吏们对老百姓掠夺的进一步加深,农村大批的农民失去土地,城市大量的居民失去居所,连原来宪法规定给予公民的动物属性的权利也快保不住了,所以才有了维权这个说法。

维权的原意是指维护已经拥有的权利,但中国宪法规定的权利公民实际上并不拥有,因此中国公民的维权活动既包括维护已经拥有的权利,又包括争取应该拥有而实际上并不拥有的权利。公民维护个人的权利本来属于个人活动的一部分,但由于专制当局对公民的个人维权活实行无情的打压,迫使维权的公民联合起来,从而使维权活动变成了维权运动。进入新的世纪以来,随着统治集团腐败的与时俱进,中国社会的矛盾也与日俱增,从而引发了公民维权运动的勃兴与高涨。公民维权运动从零星到成片,其诉求从简单的“维护”到更高层次的“争取”,与民主运动碰撞、吻合、接轨,成为今日民主运动的重要内容。

中国民主运动从1978年底至1979年的“民主墙”算起,至今已经有28个年头,它几乎是与中国经济上的改革开放同时进行的。由官方主导的纯经济色彩的改革开放虽然也有一些曲折,但28年来一直是比较须利的,中国的经济形势从那时至今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民间倡导的民主运动28年来一直受到执政的中国共产党的严厉、残酷的镇压,以致中国今天仍然处在落后的政治制度的统治之下。按照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发展规律的学说来评判今天的中国社会,中国无疑还是属于封建专制社会,现今的中国共产党统治集团是封建余孽。按照当今流行的政治学观点来评判中国社会,中国属于后极权时代。无论是封建专制社会还是后极权时代,在历史上都属于没落时代,在政治上代表落后与反动。

中国民主运动虽然几经挫折,目前仍处艰难的发展过程中,但民主毕竟是一种先进的政治文明,它代表了人类社会前进的方向,所以民主制度迟早要在中国建立,这是不以共产党的意志为转移的。

民主运动源于政治的不民主,维权运动源于社会的不公平。由于中国走畸形的发展道路,积累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共产党官僚无节制地滥用权力,导致社会失衡、失范。一方面,贪官污吏遍地横行,对社会、对国家、对百姓进行肆无忌惮地掠夺。他们酒池肉林,一掷千金,财富堆积如山。另一方面,下层民众特别是城市失业工人和农村失地农民及打工者、摆摊者、拾荒者等游民或准游民,吃不饱、穿不暖、住不好,确确实实“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特别是那些苦大冤深的访民,其境况更是惨不忍睹(据杭州访民说,河南、辽宁等地到北京上访的访民,一天只吃两个馒头,或用捡来的菜叶子和着盐煮汤充饥)。社会如此失衡,也必然导致失范,造成严重的社会动荡。正是由于社会的失衡、失范,使得中国的公民维权运动在进入新世纪后蓬勃兴起,特别是2003年后,维权运动呈方兴未艾之势 。维权运动的兴起给困难中民主运动带来了活力与希望,海内外民主运动经过一段时沉寂之后,又活跃起来。

我本人参加民运不算早,也不算迟。1989年,我被动地参加了由学生主导的民主运动。说被动参加,是因为我没有主动参加学生的游行示威活动,也没有进行过宣传、组织活动。我所在的浙江高等公安专科学校,管得很严,学生不可能上街,一些青年教师虽然心里痒痒的,但时时被警告,终没有人敢越过雷池。但是,我几乎每个晚上和周日都到武林广场去听演讲,到杭州大学、浙江大学去看大字报,有时我也跟在游行队伍后面,最有幸的是我目睹了学生围攻省政府的场面(没有攻进去,但学生很勇敢)。这种被动的参加,使我对民运产生了很大的兴趣,学生运动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1992年上半年,我写了一本《论反对共产党独裁统治的策略——为纪念八九民运三周年而作》的小册子,用复写纸复写了十多本,在小范围内传阅,并试图在警察队伍中建立民运组织,但后来不幸被发觉,被隔离审查两个多月,然后被开除出党和开除公职。1993年,我因种植“特种经济作物”上当受骗后,与农民一起走上了维权的道路。当时的维权,对于大部分农民来说,主要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但我当时考虑的不仅仅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是试图建立一种保护农民利益的机制,组织农民起来抵制非法侵害。我起草了《关于成立浙江省保护农民利益协会的倡议书》,寄给一些农民看。有些农民提议合伙搞个公司,一起做生意。这个建议我没有采纳,因为做生意要有本钱,还要有渠道,要投入大量精力。再说大家分散在24个县区,实际操作也很难。

我的打算是先建立一个互助性质的团体,然后在这个基础上把它半民运化,成为民运的外围。当时有个小学老师对建立浙江省保护农民利益协会很感兴趣,我们多次讨论。后来,他知道了我的底细,就不跟我来往了。本来我们通信频繁,但我告诉他我的身份后,他就不给我回信了,一连五六封都没有回。此人身体不太好,如果被学校开除,他可能会走投无路。所以我也跟他中止了来往,以免连累他。这件事给了我启示:在中国搞民运的风险要远远大于维权,所以我再也没有把自己的身份告诉过其他农民。1994年我到23个县跑了一圈,都是我的学生用摩托车把我送到乡下去的,我公开的身份还是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教师,所以农民也很愿意跟我一起干,我也只是从法律的层面动员他们起来维权。1996年,我们把发布虚假广告的媒体告上了法庭,虽然法庭判我们败诉,但也判决被告“补偿”我们2.6万元(标的的十分之一),这也差不多是种子成本。在我们之前,余杭有个农民单独起诉(与我们是同一个被告),但法院判决一分钱也没有“补偿”。同样的案子,判决不一样,这也是农民组织起来的结果。

除这次“咖啡豆案件”,我还组织和参加过杭州四季青面料市场要求削减摊位费、杭州西溪路小商品市场反拆迁和杭州翠苑夜市反取缔等维权活动。这几次维权活动,影响最大、时间最长的是“咖啡豆案件”,规模最大的是翠苑夜市维权,但组织得最好、最有成效的是西溪路小商品市场反拆迁。1994年下半年,我借了7000元钱在西溪路小商品市场买了个摊位,第二年上半年又花了3000元将摊位升高,变为营业房。但到了10月份,浙江省军区干休所在我们后面建了一幢房子,并承包给一个大老板做商店。该老板依仗省军区的权势,由西湖区工商局出面,要把我们位于该商店前的16个摊位全部取消,说是影响了他的生意。这个理由跟伊索寓言中狼和小羊的故事差不多:上游的狼说下游的羊弄脏了它的水,把小羊吃了。

西溪路小商品市场是1992年造的,省军区的商店是1995年10月造的,后来者反而说先来者抢了他的生意,真是强盗逻辑。这16个摊位是16户家庭的生活来源,我们基本上都是夫妻俩守一个摊位。10月中旬,西湖工商局北山工商所把我们叫到办公室开会,发给我们一张红头文件(由工商所制发),要我们11月12日之前自己拆除摊位。因执照未到期,工商局补偿每个摊位2000元;如果不自己拆除,政府将强制执行,并且没有补偿。西湖区工商局以为我们不懂法律,所以下了这么一个荒唐的文件,当场被我们顶回。第二天,我、蔡先福、杨丽菊被大家推举为代表,到杭州市消费者协会、浙江省工商局去反映问题。

过了几天,工商所又发了个文件,并强行到各摊位收回营业执照。我马上把执照藏掉,他们来收的时候我告诉他们这样做是非法的,我不会把执照交给他们,留着跟他们打官司。第二天,我们根据这两份文件和工商所强收执照的行为,写了两份申诉书,一份送到省军区,指责它不应该与民争利;还有一份指责工商机关滥用权力,侵犯个体工商户的利益,送到省、市工商局,省、市政府、党委、纪检、法院等机关,并打出了“合法权益不允侵犯”的横幅,贴出了《告杭州市市民书》的大字报。

这事弄得很大,连省长万学远、市委书记李金明也知道了,所以西湖区工商局一度受到压力(后来我们从工商局内部传来的消息中知道,这是省工商局长孙忠焕[现任杭州市长--笔者注]与省军区某领导达成的交易)。过了一段时间,省军区的一位科长和北山工商所所长到我原来的单位调查我,并当着其他15户摊主的面说我是“唯恐天下不乱”的人,企图离间我们的关系。但城里的个体户比农村的教师要胆大,他们不怕受牵连,对方的离间没成功。接着,工商局花三万元钱收买了我隔壁的一个摊位,要将其拆除。因为我们五个摊位是连在一起的,该摊位不能单独拆除。电焊工来拆时,被我和蔡先福阻住了,拆房者仅掀了屋顶。

第二天晚上,我隔壁的另一个摊位又被拆除(这个摊位是西湖区的一个官员非法搭建后又出租给外地人的),这样一来,我的摊位两面被拆除,成了一“个孤岛”,极不安全。为了防止再被突然袭击,我们轮流值班,每晚四个人,一直坚持了一个多月。新年前,我写了封信给杭州市公安局副局长陈伟,说省军区后勤部和西湖区工商局北山工商所的一些人制造紧张局势,侵犯我们的财产,我们请求公安机关保护。也许这封信起了作用,新年后两个多月工商所一直没有来找我们麻烦。4月,工商所来找我们协商,每个摊位给两万元赔偿。我们了解到,省军区给了西湖区工商局40万元钱,并签了合同,拆除我们这16个摊位。工商局原来想独吞(只给每个摊位2000元)这笔赔偿,由于我们的抗争,它只好吐出来。本来我们没有打算要赔偿,只想在这里做下去。现在既然对方作出了让步,我们也就见好就收。

根据我本人维权经历,维权和民运在策略上是有所区别的。维权的诉求是个人的实际利益,以达到或基本达到实际利益为底线。民运的诉求是代表国家整体利益的民主政治,以在中国彻底建立民主宪政制度为最终目标。民运的战略策略,主要是宣传民主理念、建立民运组织、参与维权活动、掌握同各种社会组织、政府官员包括同警方打交道的方法,拓宽生存空间。参与维权活动,既是把民主理念传播到民间的一条重要途径,又是拓宽生存空间重要手段。作为民运人士,最好具有既能宣传民主理念,又能帮助老百姓维权两种本领。作为一个民运组织,也可以对有专长的人进行不同的分工。目前,中国共产党仍然实行一党专制,胡锦涛有些地方比江泽民更保守,但民运的形势比以前任何时候都好,民运的生存空间比以前更容易拓宽。

维权运动的兴起为民运提供了广泛的社会基础。由于人权是民主运动的重要内容,民运人士和民运组织随时可介入当地的公民维权活动。目前中国的维权活动大致可分几大块:失地农民的维权、失房市民的维权、失业工人的维权、退休工人的维权、进城打工的农民工的维权、宗教信仰者的维权 、退伍军人的椎权、上访冤民的维权、业主的维权。今年,在维权队伍中又出现了学生维权、教师维权及反腐败者维权(如最近发生在深圳的几万名市民签名举报社会保险金被挪用)等新情况。民运人士可利用自己掌握的文化知识、法律知识、社会经验、政治经验及各种社会关系帮助弱势群体维权,经济条件较好的,也可以给予生活困难的人一些援助。

互联网的发展,给民主理念的宣传和传播提供了空前的机会。胡锦涛上台以来,虽然制造了十多起文字狱,但中国的自由作家、网络作家像雨后春笋,共产党无用什么办法,也无法阻挡这一新兴事物。由于共产党在对付新闻自由、言论自由上采取了倒行逆施的举措,使得体制内媒体从业人员越来越反感,相当一部分新闻工作者和学者也开始站到体制的边缘上来批评共产党的专制独裁政策。

随着共产党统治日益失去人心,及九评与三退的传播,共产党官僚集团开始出现裂痕。现在人心浮动,很多官员都在考虑自己的后路,去年有驻澳大利亚外交官陈用林、天津市公安局警官郝凤军的反正,今年又有上海东方航空公司机长袁胜和山西省科技专家协会秘书长贾甲的投诚,这对共产党都是有力的打击。明年后年,将会有更多的中共官员脱离共产党的队伍而投到民主力量一方来。可以预言,在不远的将来,中国民主力量和专制力量的天平将发生向前者的倾斜。目前,高智晟、郭飞雄、陈光诚、力虹、陈树庆、郭起真等民主志士虽然被逮捕、判刑,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民主运动又进入低潮。相反,这是黎明前黑暗,民主运动的高潮很快就会来临,以胡锦涛为首中共专制集团任何螳臂挡车之举都是徒劳的。(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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