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假夫妇”及中介人被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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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30日讯】(大纪元综合报导)一名涉安排“假结婚”的大陆女子及一对“假结婚”夫妇,昨日在香港沙田裁判法院分别被判入狱6个月至18个月。

26岁的香港居民叶怡静,昨日承认两项串谋欺诈的控罪,合共被判入狱18个月。叶承认她涉及两宗“假结婚”案件。她于去年7月先与袁在大陆注册结婚,其后在去年8月再与另一名大陆男子在香港结婚;香港入境处记录显示叶与另一名大陆男子于去年8月在香港结婚。她从两宗“假结婚”共赚取港币2万5千元作报酬。

叶的假配偶为25岁的大陆男子袁学佳,他承认一项串谋欺诈及一项向入境处人员作出虚假申述的控罪,合共被判入狱12个月。他于去年11月28日,被香港警方发现在水果档内工作,他当时持有一本往来港澳通行证,内附有一个访港90天的探亲签注。袁于去年11月22日入境,并向香港入境处管制人员声称来港探望其妻叶。袁承认他付出人民币3万2千元的代价,于去年7月与叶在大陆假结婚,他希望凭借假的婚姻关系申请90天的探亲签注来港工作。

另一名被告为安排这段假婚姻的43岁的大陆女子林二肥,她承认一项串谋欺诈的控罪,被判入狱6个月。林承认于去年7月,陪同叶到大陆与袁办理结婚手续,以赚取金钱报酬。她清楚知道袁会藉“假结婚”申请90天的探亲签注来港。

香港入境处发言人重申:“本处对非香港居民透过假结婚骗取香港居留的问题一直非常关注,并已成立专案小组从不同途径搜集情报,并作出深入调查,在取得足够证据后,本处定会对涉案人士提出检控。”

发言人续称:“任何人以非法手段取得居留身份,将会被依法取消身份证或居留资格,涉案人士亦会被遣返原居地。”

根据现行香港法例,任何人士如干犯串谋欺诈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14年。此外,任何人士向香港入境处职员作出虚假申述实属违法,违例者会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罚款为港币15万元及入狱14年,协助及教唆者同罪。◇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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