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自贸港区事业年度盘点规定 台经建会松绑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0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唐佩君台北十三日电)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对自由贸易港区法制松绑又有新进展! 经跨部会协调后确定,未来属于服务业的港区事业,例如航运及贸易业者,将不须再委托会计师会同办理年度盘点及签证。

经建会副主委叶明峰表示,政府推动自贸港不断进行法制松绑,这次为减少业者成本并提供更便捷及效率化的通报机制,做出松绑自由港区事业年度盘点规定结论。

叶明峰指出,行政院自由贸易港区协调委员会近日召开工作小组会议,通过法规松绑重要决议,自由贸易港区事业年度盘点将依据“分业管理”及“港区事业有无须列入盘点货物”等2项原则,进行实务弹性规划。

由于自由贸易港区设置管理条例第20条明文规定“自由港区事业每年应委由会计师会同办理年度存货盘点”,主要是为增进盘点公正客观机制,并作为货物免征或补缴相关税费依据。

但目前港区业者营运型态多样,在未进行分业管理情况下,将造成业者实务上的困扰。

叶明峰表示,因此经与财政部等跨部会协商后,确定属于服务业的贸易或航运业者未来委由会计师会同办理年度盘点及签证,业者可在盘点年度内自行办理年度盘点后送海关备查。

但加工、制造的自由港区事业,及从事物流自由港区事业有委托区外厂商作实质转型加工加工、制造部分,仍依原规定,每年应委由会计师会同办理年度盘点,而盘点清册及结算报告表经会计师签证后送海关备查。

叶明峰表示,此项法令放宽后,将可提高港区事业业者经营效率,减低业者营运成本,是自由港区法制松绑的重要指标。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