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刑人变身救火员 加州囚犯灭火立大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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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8日报导】(中央社加州箭头湖二十八日美联电)他们曾经偷过车、吸毒和伪造支票,但加州发生山林大火时,他们出动救火。

官员透露,在加州南部对抗野火,保卫家园和商店的一万四千名救火人员中,大约四分之一是受刑人。在这四千四百名曾经接受消防训练的受刑人之中,三千零一人自前天起即在箭头湖南边至圣地牙哥一带的火线奋战。

加州狱政厅发言人恩格说,并非所有的受刑人都有资格成为救火员。被选为救火员的男女囚犯必须体格够健壮,没有暴力犯罪前科,以及刑期剩下四到三十六个月。

一旦被选中,受刑人必须接受四周训练,包括救火安全课程。这项计划从一九四零年代便开始实施,一旦发生其他的天灾,例如地震和水灾时,他们也会出动。

受刑人救火工资是每小时一美元(台币三十二元),每年使加州纳税人节省八千万美元(台币二十五亿六千万元)。受刑人通常被派住重型机械无法到达的地点开辟防火道。他们也协助保卫住家或商家。

恩格说:“这个计划让全州和囚犯互蒙其利。受刑人不仅可以到外面透气,还可以回馈社区,有时是他们曾经危害过的社区。”

除了有薪水可拿、暂时离开监狱之外,他们每执行救火工作一天可以抵两天刑期。

在箭头湖附近对抗野火的救火员之中,包括二百二十多名身穿橙色工作衣的受刑人,衣服上写着“加州受刑人”字样。

其中一名受刑人,二十三岁的罗塞里说,参加救火工作有助于他为出狱后的日子作打算。他打算出狱后到岳父开设的健身房工作。

罗萨里四年前因为重伤害和恐吓罪而入狱。他说:“这个计划在生理和心理上对我都很有帮助。这里的压力比较小,还能赚钱,出去以后不无小补。”

一些消防队员说,如果没有受刑人的帮忙,野火可能造成更大损害。

曾经和受刑人多次共同对抗野火的加州消防队员莱特说:“如果没有他们,任务会困难多了。他们非常有效率,干劲十足,也受过良好训练。他们很了解自己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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