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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秀莲:银行负责人不得兼非金融事业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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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唐佩君台北十日电)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委张秀莲表示,为要求专业及避免利益输送等不法情事,将要求银行董事长或总经理不得兼其他“非”金融事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新规定最快在二个月内实施。但她强调,银行负责人将可做到这一任期结束后才会受新规定约束。

张秀莲今天下午出席由财团法人范馨香法学基金会、工商时报主办“防范金融风暴座谈会”时,说明将如何积极修订法规与强化监理。

张秀莲指出,从处理中华商银风波,她认为金管会在执行方面不能说完全没缺点,但除法令规定外,市场机制及金融机构自制也是制衡主角,若只靠主管机构就要做到不发生问题,她认为这是不可能的。

金管会主要工作之一是做好金融检查,但今天也出席座谈会的立法委员刘忆如认为,金管会在监理方面是不足的,并要求应彻底检讨金管会组织架构是否具有“独立性”。

对此,张秀莲认为,金管会自成立以来一直想如何用分级管理方式做好金检,把风险控管好,也非常重视财务透明度,一再要求须有正确即时的资讯让投资人去参考外,也可让主管机关采取对的行动,但对部分可能有意不法的负责人,确实应有更多的规范。

目前依金控法中规定,金融控股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不得担任其他“非”金融事业董事长或总经理,张秀莲表示,金管会内部正考量,在要求专业,及产业是资金需求者,银行是资金供给者,若不做适当隔离可能会造成利益输送及不当贷款等因素下,规划银行业者将比照金控公司,对身兼他职进行限制。

张秀莲说明,这项是属于内部行政命令,不须经过修法,但为得到社会支持,内部可能在近期会召开公听会,一旦获得共识就会召开委员会议讨论,估计最快在二至三个月内就可实施,但她强调,目前任期中的银行业者还是可以身兼其他非金融事业负责人,等到新任期开始才会受到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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