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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霸案 力霸嘉食化两公司遭掏空两百余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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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八日电)力霸金融弊案,台北地检署今天侦查终结,力霸集团创办人王又曾等一百零七人遭起诉。检方指出,力霸、嘉食化公司利用长期投资虚增小公司等方式,掏空公司新台币逾两百亿元,并藉由内线交易方式,规避四千五百万元的损失。

起诉书指出,力霸公司设立瑞高公司等六十八家小公司,以账面虚列进销货方式,虚增营业额共达一千两百一十七亿元;并以投资为名,将款项拨付小公司,藉以进行掏空力霸公司资产达四十二点三亿元,嘉食化约三十九点二亿元。

力霸公司以购买虚设小公司股票,虚列长期投资,藉以美化财报,掏空公司约二点六亿元,且处分持有对小公司的长期投资,但约有十点五亿元的应收账款均未予收回,嘉食化也以这种方式损失二十七亿元的应收账款。力霸公司并与关系企业作虚伪交易,金额共约五十五点六亿元,嘉食化为六十点九亿元。

起诉书表示,王又曾与力霸公司董事长王令楣均以暂借款方式业务侵占公司款项,王又曾侵占衣蝶百货台北二馆营收现金共八十二笔,金额达一亿六千余万元;王令楣则侵占衣蝶百货一亿一千余万元。

另外,力霸、嘉食化还以高于市价数倍的价格,向旗下小公司购买亚太固网公司股票作债权担保,总计力霸借此掏空公司资产七千三百余万元,嘉食化约两千余万元,并以担任关系企业授信案件背书保证方式,造成力霸公司损失约四十一亿八千万元,嘉食化损失约二十点八亿元。

起诉书指出,王又曾以关系企业仁湖等子公司,自一九九八年间起至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止,以提供不实财务资料方式,向其他金融机构诈贷或展期利益约一百三十一亿元。

至于内线交易部分,王又曾等人涉嫌利用债权银行团不同意力霸、嘉食化公司所提出展延还款方案与声请重整两个重大讯息尚未公开之际,进场抛出集团股票,规避约四千五百万元损失。王又曾更与妻子王金世英藉由与友联产险实施库藏股有关的内线交易,获利九百二十三万余元。

起诉书表示,二○○六年九月中旬,王又曾明知力霸集团已面临无法继续经营的危机,公司已无残余价值可言,竟以王又曾基金会款项购买力霸公司的私募公司债,供自己家族使用,造成王又曾基金会损失八千五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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