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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营:总统声请归还国务费案证物合法合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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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怡君台北二十九日电)陈水扁依大法官释字第六二七号解释文,声请地方法院送还证物,媒体解读是为了阻挡审理国务费案。党籍立委蔡其昌今天说,总统依法声请归还有何不对?外界不应只以政治角度解读。党籍立委高志鹏表示,总统府的声请只是让国务机要费案审理更合法合宪。

陈水扁依大法官释字第六二七号解释文,亲签声请书,以自总统府所查扣国务机要费支付全部单据,涉违反解释文有关证据保全程序,及审理中有妨碍国家利益之虞,侵犯总统国家机密特权等,请台北地院于声请书送达五日内,将该等文件、物件、电磁纪录的所有原本及复制物送还总统本人。

高志鹏(不分区)在立法院受访时表示,大法官解释文赋予涉及国家机密的证据更高层级的意义,若国家机密有外泄之虞,总统依法可以声请送还证物,总统此举,只是让国务机要费案审理更合法合宪。

至于外界解读,总统女婿赵建铭台开案遭重判,总统才慌了,要求送还国务费案证物,以阻挡国务机要费案审理,高志鹏说,这根本就是两回事。

蔡其昌(台中县)说,国务机要费案审理时,总统极力配合,直到大法官解释后,才依解释文声请归还证物,避免国家机密资料外泄,否则若有任何危害国家安全资讯泄漏,谁要负责?总统一切依法行事,没有不对。

党籍立委黄伟哲(台南县)说,总统声请归还证物并未妨碍司法调查,且检察官、法官及律师都阅卷完毕,总统要回机密文件,不代表案子审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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