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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起湖解编土地使用新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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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4日讯】(大纪元记者苏泰安阿里山报导)对一向由林务局所管辖及受限于国有林班地使用的奋起湖地区,尽管祖先三代早就是阿里山在地原住居民,可是长期以来使居民一直无法动弹,难以动一砖一瓦。县政府于4日表示,林务单位已同意解编二十点八公顷的国有林班地,未来地权和地用部分将分开管理,以提升整体景观及观光游憩品质。

解编对阿里山居民是一大喜讯,从此将可为生计稍许动用到过去都碰不得的土地利用开发,对原始居民及发展阿里山国家风景区的观光事业,将是一项利多因素。一位刘姓居民表示,他们祖先从日据时代以前即已在奋起湖地区务农,及至目前兄弟均在奋起湖地区种茶,可是在民生方面的种种改善利用却囿于林务局的规定,而无法发展,只能蜗居于山中,过着难民式的生活。

县政府说,阿里山的奋起湖平均海拔在1400公尺之间,天然的冷气终年不用电扇。日据时代开始就是林业补给的重要据点,奋起湖火车站更是出入山地的交通要道及森林铁路最具规模的中继站,直到五十二年玉山林管处(嘉义林管处前身)配合中央政策结束伐木事业后,才朝向以森林采伐文化以及生态、休闲的观光方向发展。

尤其71年阿里山公路通车后,游客大量涌入山城,奋起湖逐渐成为餐饮、旅社、小型卖店的经营方式,吸引许多外地业者进驻占用。但土地使用受限及93年的一场无情火,烧出重建与法令适用问题,经县府提出整体规划获中央大力支持后,才有土地解编政策的转机出现。

观光发展为地方带来契机,却与国有林班地的设置初衷产生严重冲突,造成地权上属于国有、地用上为森林区属于造林使用的林班地,在观光发展强烈的市场需求下,出现土地滥用与扩张发展情形,不仅与林政单位的造林、保林目的产生混淆,也因土地利用的限制箝制地区观光发展。

有鉴于早期开发的现有设施无法因应大阿里山风景区日益蓬勃的观光产业发,副县长黄癸楠于93年11月25日首次召集相关单位研商,并提出相关规划构想,陈水扁总统也曾实地视察现况,并做出专案处理和“一次解编、分期更新”的政策性指示。

奋起湖风景区整体发展计划构想与方案,经行政院经建会96年元月召开林班地解编会议,做出在不违背国土保安及林业管理原则下,同意解编二十点八公顷的结论,名称并修订为“奋起湖地区整体改善更新计划”,县府并依结论事项函报行政院核定,以及循土地使用变更程序,报请内政部区域计划委员会审议。

城乡发展局指出,林班地解编方式,经协商后尊重林政单位一次解编立场,采地权、地用分行管理方式,地权部分在一次解编后,释出国有土地管理权,依国有财产法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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