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清涟:中纪委“七号文件”为何又成哑炮?

何清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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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6日讯】最近几个月,中国当局反腐败的调门非常高,其中一只曲子就是中纪委于5月29日下达的《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即媒体简称的“七号文件”。该档称,凡有“以交易形式收受财物”行为的国家工作人员中的共产党员,只要在6月29日前主动说清问题,可考虑从宽处理。

但各地官员却并未与党中央充分配合上演“我们党是有希望的”这一久演不疲的戏剧。截至6月29日这一“大限”,只有河南有979人主动说明问题,并上交违纪款821万元。山西省则没有一人去主动说明问题。其他各省市则均表示,官员交代情况属机密,不能透露。不过从河南省的情况来看,平均一人的违纪款不到一万元──官场如此清廉,恐怕连中国当局自己都无法相信这张成绩单的真实性。

不说别的,仅官员们在官场阶梯上一级一级辛苦往上爬时付出的巨额买官费与不菲的日常维持费用,早就超出了他们的工资所得。高官们大都是这么爬上去的,而低阶官员们正在为往上爬付出这些费用,他们全都清楚:这些钱不会从天上掉下来,只可能产生于官员们以权谋私的渎职行为乃至犯罪行为。

那么,这一结果中纪委是否早预料到呢?如果早知结果如此,为什么还要如此大张旗鼓地上演这么一场反腐戏呢?

中纪委的人员每天接触这类贪腐案子,贪腐案发生的重重黑幕,他们自然比外界更清楚。他们当然也很清楚能够在宦海里浮沉多年的官员绝非智障人士,都了解中国多年政治运动中“坦白从严”的真正规则,一个“七号档”并不能就将这些官员们呼喝出来主动说明问题。既然如此,中纪委为什么还要下发档?答案也很简单,中纪委作为一个党的监察机构,为了证明自己的存在价值,必须不时闹腾点动静出来,向世界也是向中国公众表明,中纪委工作很努力,党中央有治贪决心,中国共产党是有希望的(亦即是有资格继续执政的)。这与每年国家审计局公布部分审计结果的功能雷同,政治作秀功能远远高于反腐败功能。

中国的贪腐之严重,不在于缺少这些由官员本人自查自纠的党纪,也不在于缺少由当局实施同体监督的法律,如果将近30年内这类中共党内的档汇集起来,完全可以编成厚厚的一本书,其中最近几年颁布的就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员领导干部犯严重官僚主义失职错误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共产党员在涉外活动中违犯纪律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对参与嫖娼、卖淫活动的共产党员及有关责任者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等等。中纪委“七号档”中列举的各种行为,无一不早就在这些党纪与国法禁止范围之内。

那么,既是党纪国法明令禁止的事情──用中纪委副书记夏赞忠的话来说,“《规定》所列的行为,历来是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所严格禁止的”,那么这些明文禁止的腐败行为为何又在中国官场又大行其道?原因很简单,因为中国政治早就烂到了根子上,权力的授受过程本身就是一个买卖过程──中国国家社科规划《中国惩治和预防腐败重大对策研究》中列举的现象已经充分证明,买官卖官早已成了中国官场通行的潜规则。

而一旦买官卖官这一利益链条将各级官员结成了一个个利益共同体,形成了一种政治保护关系,清查贪腐就非常困难。因为每一个贪腐官员的败露,将牵扯出利益链条上的无数利益相关者。为了自身利益,利益相关的上级官员也会尽力相保,这就是目前许多腐败行迹败露者尽管只是小官小吏,比如村支书、乡长、乡党委书记或者中小国企负责人之类,但无论检举者怎样不辞劳苦上告,贪腐者照样能够逍遥法外。因为检举者无法撼动那根纠结得很紧很紧的利益链条。

在这种制度环境中,要想依靠同体监督,即中共自身来纠查问题已经没有多大可能,哪怕中纪委每天下达一个惩贪档也无济于事。更何况,中国当局拒绝政治体制改革的真正目的,就是为了保持负责分配国家资源,管理经济以充分自利的权力格局。

──转自《华夏电子报》第199期(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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