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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清条例四月上路 协商还债有单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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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何旭如台北十六日电)“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4月将正式上路,相关施行细则虽尚未出炉,不过,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官员透露,法院前的协商方式,将朝单一窗口处理,确保协商效率,也方便消费者申请,简化程序。

因应上一波双卡债务,由银行公会主导的债务协商机制已于2006年12月底告一段落,当时消费者向最大债权银行申请协商即可,不需一家家向个别债权银行提出,根据金管会截至2006年10月统计,当时申请案件逾24万件,通过审查的债务协商金额为新台币2984亿元。

不过,该卡债协商机制结束至今逾一年,去年起,因还款有困难而需协商的消费者,需向各债权银行提出申请,使消费者申请上较不方便。

金管会官员表示,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上路后,需要协商的消费者可望透过单一窗口申请,可能方向包括透过银行公会的咨商委员会、或主要债权银行提出,应该会有主要的协商申请窗口,消费者不需要挨家挨户和个别债权银行申请。

不过,金管会官员表示,消费性债务的协商方式,最终仍须由司法院的施行细则定调。

金管会官员表示,前几年产生的消费性债务协商需求,多数已于2006年底前完成申请,预计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4月上路后,实际申请状况应与当下经济环境有关,但预估若有申请案件,应该是近期发生的新案件,与上波双卡债务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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