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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经院:延揽外籍人才 可仿效韩国金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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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唐佩君台北八日电)中华经济研究院表示,台湾对于外籍人才政策应着重“揽才更要留才”,建议修法缩短申请永久居留的合法居留期限,另可仿效韩国金卡制度与新加坡特定人士落地永久居民计划,锁定特别的外籍优秀人才,一次给予较长居留和工作期限。

中经院近期受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委托提出对人力政策的建议。

中经院表示,台湾对于海外人才长期以“人才回流”为政策主轴,但这些人才多属台籍海外人士,较少在台湾居留的问题,现在要将揽才对象延伸到真正的外籍人才,就必须思考如何达到“揽才且可留才”目标。

中经院指出,进一步检视后发现,目前外侨在台居留及签证申请规范,并未能建立“揽才且可留才”制度;据“移民法”规定,外国国民若在台湾合法连续居留7年,每年居住超过183日,且原居留资格未发生变化者可在台湾申请永久居留。

中经院认为,依据规定,即使是外籍博士后研究人才都很难在台湾取得永久居留证。

因为除非拥有与台湾国民的婚姻或亲属关系,外国国民至少要“在台湾合法连续居留7年,每年居住超过183日,且原居留资格未发生变化者,才可在台湾申请永久居留。

台湾要与国际竞逐人才,中经院建议政府应修法缩短外籍人才申请永久居留的合法居留期限,例如由7年缩短到5年,另一方面,可以仿效韩国金卡制度,将签证期延长至10年的居留权、及与新加坡的特定人士落地永久居民计划。

中经院认为,要锁定特别的外籍优秀人才,政府应一次给予较长的居留和工作期限,让他们在入境工作之后,可以规划是否要申请台湾的永久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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