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受伤军人家属获6个月无薪假

劳工部公布FMLA新法施行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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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林秀璟编译)美国劳工部近日宣布修正后的“家庭与医疗准假法”(Family and Medical Leave Act,FMLA),其中扩大了对伤兵家属的范围,使得非直系亲属如:祖父母、叔伯姑姨等可以留职停薪6个月照顾伤兵。除了该突破性法令外,劳工部的其他修正案亦受到劳工的广泛重视。

1993年的“家庭与医疗准假法”让符合资格的员工,在一年内最多有12周的无给职假照顾新生儿或伤病家属。该法案适用于拥有50人或以上的企业。2005年时,7,710万符合资格的劳工当中,有700万名申请“家庭与医疗准假法”。

“家庭与医疗准假法”新修正案将公布于17日的《联邦公报》(Federal Register),并于明年的1月16日生效。法案中的修正内容包括:

★允许雇主对已申请“家庭与医疗准假法”的员工,在他们重返工作岗位时,做“职务合适性”评估。
★允许企业有权裁定是否核发全勤奖给予使用“家庭与医疗准假法”员工。
★企业对在“家庭与医疗准假法”假期后,返回工作岗位后仅能从事比较简易工作的员工,不得将这段“简易”工作期间算进“家庭与医疗准假法”的假期。
★当员工需要医疗证明申请“家庭与医疗准假法”时,应由公司的人事主管处理,员工的直属上司不得直接取得相关的医疗资讯。
★员工申请“家庭与医疗准假法”时,必须先向雇主报备。但旧法令允许员工于旷职2天后告知雇主。

由布什总统去年签署的修订的“家庭与医疗准假法”,伤兵家属可以请6个月的长假。但去年的法令中对家属的解释与一般劳工相同,仅限于伤病劳工的配偶、小孩与父母。

劳工部最新的“家庭与医疗准假法”修订中,具申请资格的军人家属还包括祖父母、叔伯姨姑、近亲表(堂)兄弟姊妹。任何被征召服役的国民兵与后备军人的家属,亦可以申请“家庭与医疗准假法”的留职停薪假,其中包含育婴、学校活动和军事行动。

加州国会教育与劳工委员会众议员伍尔西指出,将“家庭与医疗准假法”扩及至军眷是必要的,因为如此便可以平衡军眷的家庭生活与工作。

美国下届总统欧巴马于竞选时承诺扩大“家庭与医疗准假法”至25人以上员工的公司,并扩及至老年人照顾、家庭暴力与小孩教育等。但是,美国劳工部就业标准局局长利普尼克估计每年将有额外的13万9,000人申请“家庭与医疗准假法”。

针对新的修正案,也有不同的声音。“国家与妇女暨家庭关系”协会律师贾瑟琳表示,新的“家庭与医疗准假法”将使员工在真正需要请假时更难申请。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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