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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福机构盼消费券可抵税 鼓励民众做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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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2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翁翠萍台北20日电)社会福利机构今天肯定消费券政策,并认为获赠消费券后,若能开立收据供抵税,可提高民众捐助诱因;也有社福机构表示,若消费券可存入银行换现金,会更具实质作用。

政府预计农历年前发放每人新台币3600元的消费券,总统马英九呼吁有较佳经济能力的民众可把消费券捐给社福机构。不少社福机构已开始讨论如何劝募消费券及如何运用等事宜。

儿童福利联盟文教基金会资源发展处代表陈雅惠今天表示,消费券是许多人的意外之财,却是弱势家庭孩童与弃儿的救命钱,以奶粉为主食的婴儿每月需 2罐奶粉,3600元可买 6、 7罐奶粉,可让一名婴儿吃 2、 3个月。

她建议政府注意消费券发放的执行技术,例如隔代教养家庭孩童的消费券可能被父母领走,让阿公、阿妈领不到,或收养家庭在未完成收养手续前领不到。

人安基金会组长吴婉兰说,基金会 9个平安站每天提供街友与社会边缘人2餐,每餐约有400多人来吃,每人每天约需35元,3600元可给约100人吃1天,但各平安站服务的弱势者约1成到2成没有身份证,或因长期流浪身份证弄坏、或被拿去当人头、或留在亲友处,又没有户籍地可重办,寄籍户政事务所重办又要罚款 600元,希望在技术上能解决这些问题。

育成社会福利基金会宣广组长陈怡如肯定消费券政策,希望民众可以拿消费券购买育成的 4家庇护工场商品,包括台北洗车中心、芦洲天然食品、五股乡印刷与烘焙等,都有 NGO(非政府组织)营业登记,可开立发票。

心路文教基金会公共事务部主任钟榕榕说,消费券对社福机构有正面帮助,若消费券捐赠能抵税,诱因会更大;心路帮助的是心智障碍孩子的复健、特殊教育与就业,服务不以发放物资为主,如果消费券可让社福机构存入银行换现金,会有更弹性的实质作用。

台北南区家扶中心督导郭丽娜认为,消费券对家扶扶助的家庭生活消费会有帮助,但教育费、安亲费、医疗费用、水电费不能支付,有点可惜。

中华民国红十字会对消费券也有期待,内部已经开始讨论如何鼓励大企业学习官员带头捐出来,使3600元可发挥乘数效果,展现社会关怀。

励馨基金会执行长纪惠容表示,政府举债发消费券,会排挤社福经费,建议政府还是要缩减外劳政策、引导企业转型以提供更多就业机会、改革税政、增加社福预算,才能根本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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