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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添枝:消费券使用 商家愿收民众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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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詹家琪台北1日电)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陈添枝今天表示,消费券怎么用民众不需要担心,只要商家愿意收,消费者就可以用,重点是业者要注意可不可以兑现。

立法院经济、内政、财政委员会下午联席审查行政院所提“振兴经济消费券发放特别条例草案”,朝野立委关切消费券使用细节,陈添枝在答询时做出上述表示。

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黄淑英表示,消费券发放特别条例草案第五条规定,符合内政部所定领取人资格者,每人得领取消费券新台币3600元,用于购买货物或劳务。她认为,政府应讲明消费券是否可缴营养午餐、购买学校课本等代办费,并应在条文中新增可用于捐献社福团体。

陈添枝说,消费者不需要担心消费券可以花在哪里,只要对方愿意收,就可以花,绝对没有事。需要注意的是收受的人,营业的人要注意这个券能不能去银行兑现。政府将来宣导的对象会是营业人,消费者不必担心。

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郭素春质疑消费券可能产生的伪券问题,陈添枝回应,唯一的风险就是会因收到伪券而产生损失的商家,政府会加强教育商家辨别真伪,但他也呼吁一般民众不要收受来路不明的消费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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