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雪慧:关于人权(之四)

──人权归属于个人 人权内容不可分割

肖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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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18日讯】人权概念以个人的存在为前提,它源于人的类本质,是人对自身本质体认的产物。因此,不仅不由政府所授,而且内在地规定了对政府权力的限制。政府跨越这个界限,便构成对人权的侵犯。但所有全能政府都倾向于摆脱限制,于是,某些与权力调情的文人便一反人权概念的本然意义,杜撰出“集体人权”说,称“人权首先是民族的生存权和独立权”,称“集体人权高于个人人权”,把民族的生存和独立同个人人权对立起来;在个人人权上则声称生存权和发展权是首要人权,优先于思想、言论等自由,把人的生存、发展与人的本质力量的表现对立起来。然而,这两个对立却都是经不起理性审视和事实验证的虚构。

首先,人权概念的产生与一个重要的历史进程同步:集体权利向个人权利移位以及相应的集体责任向个人责任演进。这一进程表明的正是前面已提到的带动西方社会从中古时期步入近代的关键性事实──个人价值主体地位的发现和确立。个人不再淹没于形形色色的群体之中,不再是没有独立价值的群体附属物,而是应享有权利也具有责任能力的独立主体。人权概念通过对个人权利的界说揭示也正是过去长期被笼罩在社会历史和社会关系上的神秘雾障遮蔽着的个人的真实地位,由这一概念所突出的个人权利同时也就奠定了个人负责的基础。因此人权概念反映了人对自已的认识完全摆脱了以群体淹没个人的原始蒙昧性。在人权概念正式诞生三个多世纪以后而且其意义已被人们广泛意识到的21世纪末,以所谓“集体人权”取代个人人权,实际上是制造新的原始蒙昧性,把对人的认识拉回到还意识不到个人真实价值的原始阶段,以便重新以集体遮蔽甚至吞噬个人,而且在吞噬个人以后还可以宣称:这是维护集体人权的需要。

借助于集体人权概念,民族的生存、独立与个人权利之间的对立便虚构出来了。但是,任何民族的生存与独立都勿需以对构成该民族的个人的剥夺和压制为前提。从根本上讲,民族整体与个体之间是共荣共损的关系,而且在这共荣共损的关系中,良好的个体素质是民族生存、独立与发展的前提,而良好的个体素质是决不可能在一个剥夺个人权利、对个人压制过甚的民族那里普遍形成的。虚构民族生存、独立与个人基本权利的对立,无异于宣称:民族的生存权和独立权就是这个民族的政府在国内横行无忌、践踏人的权利和尊严而不受国际社会评判的权利。

另一虚构同样荒唐。人自然首先要生存,但是人之所以是人,在于人除了有其他许多自然物种所共有的生存需要,还有使人区别于其他物种的基本需要,也就是通过人权概念来表达的以自由、平等为核心的那些基本权利。如果一个民族把视野局限在诸如经济利益、安全保障这些生存问题上而忽视那些对于确证人的本质至关重要的问题,那么这个民族最辉煌的前景也不过就是两千多年前柏拉图在《理想国》中以戏谑嘲弄笔调描绘的那个“猪国”。而事实上,在这些声称个人生存权高于其他人权的地方,连猪国的“辉煌”前景也是不可得的,恰恰就是这些地方的人民生存最无保障。原因在于,这些地方的政府在优先考虑社会成员生存问题的名义下剥夺了每个社会成员的其他人权,如知情权、表达权、结社集会权等等,使社会成员丧失了保卫自已生存权的起码手段。当人民丧失了这些权利后,同政府的关系就成了纯粹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政府权力毫无制约,人民既不会有生存所必须的真正经济保障,也不会有可靠的人身安全。例如,当这些国家把发展经济作为高于一切的目标时,即使经济真的发达了,由于不可能有受到全社会监督的透明而公正的分配(这种监督要靠社会成员行使基本权利以及保障这些权利的社会机制来形成),经济发展带来的财富增殖并不会给人民多少实惠,而主要是提供给特权者更多挥霍和占有的条件。普通个人在面对权力的巧取豪夺时,如果不想忍气吞声,便只有铤而走险。在人身安全受到来自国家权力的威胁时,例如,受到无理搜查、无理拘捕、无理监禁时,也同样如此。

人无疑也要谋求发展,在这个意义上讲发展权是人权未偿不可。然而人的发展首先意味着展开人的本质力量。接受教育的权利,享受文化的权利,形成思想、表达思想、自我抉择的权利等均是“发展”题中应有之义,如果把这些权利去掉,“发展权”便成为毫无意义的语词把戏。尤其是接受初、中级教育,这是每个人发展人性并在成年后得以作为合格的社会成员踏入社会的必要准备,因此,如果讲发展权,受教育的权利应是最基本的发展权。人不受教育,既难以打开人性发展的道路也难以具备合格的社会人的基础。在这一点上,我国面临的情势相当严峻。我国宪法早就规定了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应该说,我国义务教育从50年代以来就有过不小进展。但自80年代中、后期始,由于向中、小学生收取高额学杂费和名目繁多的摊派,义务教育名存实亡。与少数富有家庭一掷万金送孩子进“贵族学校”同样触目的是绝大多数家庭为让孩子上学而承受沉重经济压力;更为触目的是,每年因交不起学费而无法入学的儿童达百万之众。与每年的百万儿童因贫困失学而被剥夺走向未来的权利形成尖锐对照的是,我国每年仅公费吃喝就要挥霍掉近2000亿人民币④,更不用说还有举世闻名的化公为私、贪污受贿、重复建设、盲目建设所造成的巨大浪费。面对这种不合理,人民曾长时期因缺乏新闻言论自由、因参预社会事务的权利得不到保障而无法进行干预。

因此,无论讲生存权还是发展权,都不能回避人在思想、言论方面的权利。这些权利不仅是对人的生存权利的保障,不仅构成人发展的前提,而且正是这类权利才真正体现人区别于动物的本质需要。现代生物学研究成果表明,在由刺激引起的感官和肌肉的活动机能中,人并不高出于动物多少;而在大脑与其他器官系统之间的能量分配上,人与动物完全不同。人脑在养分供给上享受着绝对的优先权,其程度明显高于动物。因为人脑消耗的能量多,消耗的原因最广,大脑兴奋的流向形式在纯局部上极少受到僵硬的限制。⑤这一生物学事实也证明了人的思想,言论自由源自人与动物的根本区别。对这些自由的否定,是要求人把大脑弃而不用,因而是对人的本质最粗暴、最野蛮的否定,这种否定的必然后果是人的退化。

在当代某些国家,否定人的思想、言论自由,惩罚对这种权利的运用是制度化的。在这些地方,大众传媒是完全受国家政权控制的宣传工具,学校则由开发民智和独立研究的机构蜕化为政权用于灌输的渠道,各种宣传工具和灌输渠道以有组织的,系统的谎言毒化人的思想、瘫化人的理解力;而警察、监狱则首先用于对付那些还保持着健全思考力并且有勇气表达自己的思想结果的人。所有这些制度化的反人权措施都旨在取消人们的思想,在现代社会制造原始的部落一致性。而人自身,由于人权被剥夺,同时也就丧失了自我负责的基础。结果,这种社会总是盛产几类人:不能思想、不能判断的低能者,精神怠惰、逆来顺受的奴隶与为非作歹、反人性的罪犯。这几类不同的人表征的都是人性的收缩与退化。人性收缩与退化是人类的不幸,但却是极权制度赖以长期维系的条件,而人的崑各种本质力量的舒张必然导出对民主政治的需要,构成对极权统治的根本威胁。因而,人权与极权政权天然对抗,不可调和。

当代世界,人性面临种种威胁,与人权根本对立并大幅度降低人性水准的极权主义是人性面临的最大威胁。同极权主义的斗争是全人类共同的任务。

(写于1995年7月,修定完稿于1998年5月1日。)

注释

①《猜想与反驳》中译本第493页,上海译文出版社在1986年8月版,付秀重等人译。

②转引自:刘易斯·芒福德着《城市发展史》(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9�年10月版)第265页

③转引自G·H·萨拜因着《政治学说史》中译本(商务,1986年4月版)下卷,第440─441页。

④公费吃喝每年挥霍两千亿根据何清涟《现代化的陷阱》一书的材料。此外,本应享受义务教育的孩子因家贫而上不起学所导致的悲剧也屡屡发生。4月27日的中国青年报有一则触目惊心的消息:湖北省通山县五位9岁上下的贫困学童为挣钱交纳学杂费,不得不到鞭炮作坊这样的地方去干插炮引的危险活路。4月12日,作坊被人不慎引爆,五个孩子全炸成重伤,其中一女孩伤势过重而死,截至报纸发稿时间,另四个孩子仍未脱险。

⑤材料引自:马克斯·舍勒着《人在宇宙中的地位》中译本第75页。贵州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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