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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券使用期限 拟缩为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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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王贝林/台北报导〕在朝野立委拔河下,未来消费券使用期限可能定为半年,有效日期提前到明年7月18日左右,领取资格起算日期也可能延后至明年4月30日消费券领取截止日,让更多目前在母亲腹中的胎儿也能共享。

明年4月卅日前出生 皆可领取

为确保消费券案如期过关,被外界指可能列在内阁改组名单中的经建会主委陈添枝,昨在立委逼问下也赌上乌纱帽,强调若消费券政策未能让明年GDP(国内生产毛额 )成长○.三二%以上,他愿为此负责下台。

对外传明年中秋节可能再发一次消费券,陈添枝表示,目前并无发第二次消费券的规划,发消费券是非常时期的作为,“但若有类似现在这种紧急状况,也可考虑发第二次”。为降低政院将再发放消费券的质疑,未来消费券的落日条款,也可能订在明年9月自动失效。

消费券未达成效 陈添枝愿下台

立法院程序委员会今将先把“振兴经济消费券发放特别条例草案”排入周五院会,朝野这两天并将加速协商争取共识,以期周五顺利完成二、三读,让政院下周即可送特别预算草案、如期赶在明年1月18日发放消费券。

立法院经济、内政、财政委员会联席会昨逐条审查行政院版“振兴经济消费券发放特别条例草案”,民进党团也另提发放现金的“振兴经济消费津贴特别条例”并案审查,朝野沟通一整天进度缓慢,多数条文均难达成共识而保留或并陈送院会处理,仅同意删除部分可有可无的规定,并将违规找零、兑现的罚锾,从消费金额的三至五倍,降为一至三倍。

陈添枝答询时表示,消费券含外籍配偶共约需八百三十五亿元,发放成本可控制在三%以内(约二十五亿元 ),预计明年1月18日发放,领取截止日为4月30日。理论上消费券可增GDP○.六四%,但政策达成率不可能一○○%,他有把握可达五○%以上,即○.三二%,否则愿下台负责。

中央印制厂总经理方邵伊表示,消费券尺寸比钞票略小,为十三乘以五点五公分、彩色印刷、无防伪线,现正比照钞券设计中。

此外抢攻消费券商机最积极的京华城再出招,打出“先消费三千六再拿消费券换四千现金”的促销案,经建会主委陈添枝昨明确表示不可行,强调消费券须载明消费日期,消费时间若早于消费券发放日期,将没有办法兑现;若伪造消费日期,就是做假账,财政部将会抽查发票。

不过,他也坦言,商家若不拿去银行兑现,而是拿来当年终奖金发给员工或拿去再消费,就没有问题。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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