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中澳引渡条约获批

专家称司法系统黑社会化 免死金牌不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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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田宇、王泓报导)4月24日,中国人大批准了中国和法国以及中国和澳大利亚签署的引渡条约。这意味着,缔约双方均有义务引渡本国境内被另一方通缉的人员。这是中国与第三个西方发达国家签署的双边引渡条约。在此之前,中国已经和西班牙签署了引渡条约。

中国和法国与澳大利亚在进行引渡条约的谈判时,最大的障碍是死刑问题。由于多数西方民主国家均已废除死刑,法国和澳大利亚要求在条约中加上“死刑不引渡”的内容。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在条约第三条“应当拒绝引渡的理由”中的措辞定为:引渡请求所针对的罪犯依照请求方的法律应当判处死刑,除非请求方作出被请求方认为足够的保证不判处死刑,或者在判处死刑情况下不予执行的承诺,否则被请求方可以拒绝引渡。

现居住在加拿大的中国法律专家郭国汀律师认为,中国是按法律规定可以判死刑的条款最多的国家,居世界之首,其次是北韩。尽管废除死刑是国际大趋势,极权专制国家依然习惯于以暴力为主要管理方式。这次中国与法国和澳大利亚签署引渡条约时作出“免死”的许诺,是权衡和妥协的结果。

郭国汀律师在接受大纪元采访,解读这两项引渡条约时表示,引渡条约的签署在打击纯刑事犯罪上有一定的意义,“这将使杀人放火者无处可逃,即使逃到国外也无法逍遥法外”;同时,引渡条约对党内贪官也会有一定的震慑作用,但是他也警告说,中共官场惯于以刑事犯罪为名打击异己。他表示:“在中国,重大案件或敏感案件都由党委插手处理,懂法律的主审人没有决定权,而那些只听汇报、不懂法律的政法委书记们却掌握着被告的生杀大权,这必然会造成大量冤假错案。”

“免死金牌”未必保命

根据中国公安部公布的数据,目前外逃的经济犯罪嫌疑人至少有500多名,涉案金额达700亿元人民币,这些外逃贪官多数选择欧美发达国家藏匿。有中国专家认为,中国在签署引渡条约时在“死刑”问题上让步,有助于和加拿大谈判,将赖昌星引渡回国。

郭国汀曾接受加拿大人权律师的邀请,就赖昌星被引渡回国后可能面临的处境提供过专家证词。他以赖昌星的案子为例说明,引渡条约中的“免死”条款未必就真能保住赖昌星这类经济罪犯的性命。他分析说:“赖昌星如果被引渡,即便不判死刑,或判缓刑,并不意味着他被免除死刑。而且,中国司法系统黑社会化程度极为严重。在中国的监狱里,中共官方如果想处死一个人的话,有足够的办法。人死了,外界根本不知道,死无对证,也不会有任何人承担责任。由于赖昌星案涉及了太多的政府高官,恨他的人肯定很多,即使官方没有让赖昌星死的意图,地方上也可能想要弄死赖昌星。黑社会的人也可能受某些人的委托搞死他。这不是因为他有多么了不起,而是因为他和中共官员有千丝万缕的联系。赖昌星自己承认他和83位高官的秘书有联系,可想而知有多少人牵连在里头。”郭国汀认为,赖昌星应该通过支持中国民主化事业的方式,向人民赎罪。

中美引渡条约遥遥无期

到目前为止,中国和一共31个国家签署了引渡条约,签约国大多是中国的周边国家,例如:泰国、白俄罗斯、俄罗斯、蒙古、柬埔寨、菲律宾等。由于大量中国贪官选择美加作为逃亡地,中国更希望和美国与加拿大签订双边引渡条约。美国部分州尚未取消死刑,因此“死刑不引渡”应该不会成为谈判的主要障碍。对于中方来说,最大的阻力来自美国国会,因为美国如果要和中方签署引渡条约必须得到国会的批准。而美国国会对中国的司法制度和法治状况极度不信任。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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