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中国东航返航事件事出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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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3日讯】(美国之音记者:叶兵2008年4月3日华盛顿报导)中国媒体报导,中国东方航空公司17个航班的驾驶员日前可能因劳资纠纷采取罕见的集体返航变相罢飞行动,导致大批旅客滞留机场延误行程,并给航空安全造成威胁。有专家指出,航空部门的相关法规滞后和飞行员选择雇主的权利受到不合理限制是造成此类事件的主因。

据报导,东方航空公司云南分公司17个航班的飞行员这个星期在两天内拒绝在云南省内多个目的地降落,飞到目的地上空后又全部返航。东航到星期三仍然说,这样做是因为天气恶劣。官方媒体说,那天其他航空公司的航班在同样的目的地安全降落。

*公开信*

此前在东航飞行员中间流传一封公开信,强调与其他公司相比,东航所给的待遇偏低,要求提高待遇,并且对一名飞行员因跳槽而被公司索赔上千万元人民币的天价表示不满。

中国民航总局召开紧急会议,并表示对东航事件的带头人将给予严厉处罚,最高可能终身停飞。

另据报导,上海航空公司的40多名机长3月14号同时报请病假,东星航空的11名机长也在和公司发生劳资纠纷后,于3月28号集体请假。

南方日报援引北京律师协会航空法专家张起淮律师的话说:“飞行员的劳动权益得不到保障,才会出现这种情况。”

*旅客批评*

至于旅客和舆论对飞行员因为劳资纠纷而采取返航之类的行动所提出的种种批评,中国公益律师李方平表示,中国目前保障飞行员劳动权益的法律还很欠缺,而民航总局和航空公司内部的一些规定限制了飞行员选择雇主的个人意愿,飞行员罢工是不得已而为之的表达不满的方式。

李方平说:“民航总局的规定不合理的话,他们(飞行员)可能采取一些比较偏激的方式去解决。但我觉得他们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所以,法规的滞后将来还会造成这个行业更多的问题。”

李方平律师说,如果飞行员在各航空公司之间的流动符合市场机制的调节,就可能避免或减少类似的劳资纠纷:“首先要建立一种(机制),在行业内各航空公司之间不要有壁垒,他们(飞行员)之间应该可以相互自由流动。行政主管部门不要设置太多行业限制,就是说,不要制造一种流动的障碍。只有这样的话,他们才能如果这里工资待遇低,就可以流动到其他公司去。”

据报导,被这次返航事件延误的部分乘客准备以“商业欺诈”为由起诉总部在上海的东方航空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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