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文华:南通拆迁户不要灰心丧气,武汉开始审判暴力拆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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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23日讯】6月21日《楚天都市报》报导:6月20日,武汉市硚口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强拆案,两名拆迁人员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受审。他们在尚未与对方签署拆迁协议的情况下,就以“钉子户”为由强行拆除对方的楼房。据悉,这是武汉市首次对野蛮强拆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例。武汉和南通都是长江边上的城市,武汉在上游;南通在下游。上游必定会影响下游。

既然武汉已经开始追究暴力拆迁者的刑事责任,那么,南通的暴力拆迁者还能永远逍遥法外吗?南通市的下列举动直接或者间接地助长了暴力拆迁:1.强行将成千上万亩良田抛荒;2.捉住被拆迁人的手强行在拆迁安置协议上按手印;3.半夜三更到被拆迁人的家去做工作,实为骚扰,使拆迁户不得安宁,被迫背井离乡;4.停水停电堵交通,逼拆迁户与其签订不合理的拆迁安置协议;5.在暴力拆迁中发现自焚,竟然袖手旁观;6.受害者起诉行政机关,法院不予立案。例如,张华起诉房管局违法发放拆迁许可证,至今未立案;7.受害人起诉南通市房管局,法院故意拖延,张华到北京上访才准于立案,但后来法院随意找个借口竟按撤诉处理;8.南通市房管局党组就可以决定强迁;9.强迁前,将被拆迁人拘禁;连12岁的儿童也不放过;老人被打折肋骨;10.被拆迁人上访,竟政府工作人员抓起来,关在市政府私设的牢房内,例如,北阁饭店就设有关押上访者的牢房;11.雇佣地痞流氓进行强迁;12.甚至在强迁过程中将老人的肋骨打折,扔进医院不管了,最后又强行送往敬老院;13.谁家不“配合”拆迁,谁家的老人就有可能被停发养老金;14.半夜放爆竹,驱赶拆迁户。

我列举的暴力拆迁及其帮凶行为,难免挂一漏万,请大家补充。我先补充二个特例:2005年11月30日上午8时,李建华在南通市崇川区山芝庄工房105号的家中,被一伙身份不明的人蒙住头,塞进无牌照的车子,关押到北阁饭店,李建华家的住房被强拆,家里的财物被洗劫一空,因无家可归至今还居住在当时的拘押地——南通市北阁饭店1002房间。如果在武汉,这些暴徒就得判刑,但在号称法制的南通,却至今还逍遥法外。

南通市工农南路五一居民点的一个被拆迁人,就在2008年6月20日发生了了一件使他终生难忘的事。上午在南通市政府组织公安、城管、防爆大队,还雇佣地痞流氓”打手”,互相配合强制拆除了他家搭建于上世纪90年代的店面房。该房从来没有人指出其违章,但到拆迁时就成了违法建筑了,但南通市政府却没有出示拆除房屋所依据的相关文件。最使他感到不可思议的是,政府在强迁过程中,竟雇佣地痞流氓打人。这些人打人成性,二话不说,就把那被拆迁人按倒在地上一阵拳打脚踢,外面围观的群众有些看不过去了,纷纷想进来拉架,但政府拉起的警戒线,警戒线内的流氓为非作歹,警戒线外的群众无可奈何。被拆迁人就这样无缘无故地被打了。

为什么行凶者敢在南通市光天化日之下随意打人呢?可见南通市的暴力拆迁是有后台的。武汉与南通,同饮一江水,而对待暴力拆迁竟然有天壤之别。暴力拆迁者,在武汉绳之于法;而在法制南通却依然逍遥法外。好在武汉已开始对暴力拆迁者下手了,南通的暴力拆迁者未日也即将来到。一场声讨暴力拆迁者的浪潮必将在沿江城市展开,犹如长江浪,后浪赶前浪,一浪高于一浪。这是我的愿望。@


2008年6月20日,南通市的暴力拆迁! (网路图片)


地痞流氓指挥暴力拆迁,用鞭子揍人,有老人被打倒在地,奄奄一息(网路图片)


用鞭子抽打被拆迁人,其中,有一人倒地。(网路图片)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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