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松山:落实人权教育 提升人权素养

萧松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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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4日讯】人权是人与生俱来的基本权利,不论其种族、性别、社会阶级皆应享有的权利,不但任何社会或政府不得任意剥夺、侵犯,甚至应积极提供个人表达和发展的机会,以达到尊重个人尊严及追求美好生活的目标。联合国早于1948年12月10日公布“世界人权宣言”,内容涵盖公民、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权等个人基本权利保障,并呼吁学校教育应提倡对人权与自由的尊重。

保障人权意识系全人类的普世价值,台湾前总统陈水扁先生曾于2000年520就职演说中,揭橥“落实人权维护,走入国际社会”之目标,亦于2001年元旦祝词中再度宣示将“推动人权立法,建立人权指标”列为政府之重要施政项目。又于同一年6月函颁〈教育部人权教育实施方案〉,目的在于推动人权教育,保障学生基本权益、培养人权素养,促进不同族群间相互尊重、包容与关怀,进而为台湾人权文化的发展扎根。近年来政府也已陆续通过数项维护弱势人权的法案,例如通过〈精神卫生法〉和〈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修正条文,也规定传播媒体报导时,不得使用歧视性称呼或描述,且不得有误导阅听者对上述两种人产生歧视的报导。

然而,在6月20日中华民国人权促进会公布的民调结果却显示,有5成的民众自认不了解“世界人权宣言”,8成5的民众不知道这个宣言有几项条文。而只有2 成8的受访者认为台湾是人权充分落实的国家;更只有不到2成的民众认为,政府已经充分落实“世界人权宣言”的精神,以及政府有充分教育民众关于人权的内容。这样的调查结果说明,近年来政府多项政策与措施虽已彰显落实推动人权保障的决心,但是仍有多数的民众不知道人权为何物,又很希望人权能够充分的落实。

此一现象亦突显落实“人权教育”推动的重要,因为人权的义涵、理念的厘清、宣导与生根,都必须透过教育的引导,才能逐渐普及与深入。“人权教育”不应只限于学校单独科目之教学,应整合于各项教学活动;同时要结合政府各机关及民间团体资源,共同参与推动人权教育,使人权理念具体落实于个人生活、家庭生活及社会生活中。例如为制止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并让全世界正视中共违背奥运精神、侵犯人权及迫害异己的恶劣人权状况而发起的“人权圣火、全球传递”活动,在台湾传递期间(6月1日至15日),许多县市机关、学校及团体主动宣导此项活动的意义,同时参与迎接人权圣火,让全世界知道台湾人民对维护人类的基本价值是与世界同步的,此正是结合政府各机关及民间团体资源,共同参与推动与实践“人权教育”的最佳案例。

5月30日行政院长刘兆玄在立法院进行上任后首次的施政报告中,强调要维护社会弱势者基本人权,推动民主深化。加强人道主义的公民教育,给予所有弱势者关怀、尊重与扶持。尤其今年是联合国公布“世界人权宣言”的60周年,将戮力落实人权保障,消弭违法滥权与社会的不公不义,使台湾成为人权保障的国际楷模。推动人权教育曾经是马英九总统担任台北市长任内非常重要的一项施政方针,期盼马政府能秉持重视人权教育的施政理念,实践刘院长“戮力落实人权保障”的宣示,确实督促各机关、学校及社会民间团体积极参与推动“人权教育”,传播人权宣言的理念,让每个人都能理解人权的意义,塑造普遍性的人权文化,全面提升民众的人权素养。◇(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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