昝爱宗:北京不欢迎中国公民

昝爱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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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日讯】8月8日奥运开幕当天,我碰到了民间环保维权人士谭凯,他说他最大的苦恼就是害怕听到《北京欢迎你》这首歌,什么“我家大门常打开,开放怀抱等你”,什么“陌生熟悉都是客人,请不要拘礼,第几次来没关系,我们欢迎你”。事实上,当他说要去北京看奥运会时,无论是居住地街道社区的书记,还是片警,都“教育”他不要去北京。

谭凯为什么会成为不受北京欢迎的人呢?难道谭凯不是中国公民吗?其实,在某些部门眼里,谭凯正是北京的敌人,若让他到北京,恐怕就有破坏奥运会的嫌疑。他们的理由很简单:守土有责,不放过一个维权人士,否则出了事谁负责?

说起谭凯,至今都是一个冤案。2006年5月15日,民间环保人士谭凯被杭州西湖区法院审判,罪名是涉嫌非法窃取国家机密。8月2日,法院判决其罪名成立,获刑一年半。对于这个判决,已刑满释放的谭凯至今不承认看到什么“机密”,在监狱里他每月的汇报都是“我无罪”。正是因为他坚决不认罪,所以也未得到任何减刑机会。

谭凯的遭遇正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当初他被拘留的理由不是什么“非法持有机密”,而是他拟成立一个非政府的民间环保组织“绿色沙龙”,时间是2005年10月19日。2005年,浙江发生多起因企业污染引起的群体性时间,如东阳市画水镇污染、新昌县京新药厂污染和长兴县电瓶企业污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谭凯得悉后前往了解情况,不久他觉得应该为环保工作做点事情,于是他就和浙江民主党的人士来金标、高海兵、杨建民、吴远明及戚惠民等人商议筹办,后来到政府民政部门咨询,有关人士说成立民间组织不能叫“沙龙”,于是他们改为“绿色观察”。可正是这样一个还未被批准成立的民间组织,已经被定性为“非法组织”,杭州市民政局还在浙江法制报上公告称“取缔绿色观察非法社团”,这时谭凯已被捕,他的民间环保维权工作到此不得不中止。

按照宪法第35条规定,谭凯有权行使结社自由权,何罪之有?他拟申请筹办环保组织绿色观察但还没正式申请,何来“取缔”?再者,他一出来从事民间环保维权活动,就被盯上,随后他的行动都被监控,不久被拘留,这说明谭凯履行宪法权利,便成为官方眼里的实施犯罪。但后来官方并没有以“非法结社”的理由指控谭凯,而是他们另外找到了一个荒唐的理由——“非法窃取国家机密”。

不过,谭凯被指控这个罪名还是有原因的,因为他当时的正式工作是开电脑公司维修电脑,他已经记不清有多少人找他修过电脑了,也不认识中共浙江省委宣传部一个名叫杨荣耀的人,更谈不上修过他的笔记本电脑——后来,警方和检察院不管谭凯是否认识杨荣耀,都已经明确地指控谭凯犯罪——窃密。杭州西湖区检察院的起诉书说:2004年10月13日,浙江省委某机关工作人员杨荣耀因工作用手提电脑发生显示幕故障,交杭州颐和科技资讯系统有限公司常驻省委宣传部负责电脑及网路维护的吕进修理,并告知不要动电脑内所存档。当日,吕进将该手提电脑转交被告人谭凯修理,被告人谭凯在修理电脑过程中,擅自打开流览了电脑中所存档,并将其中所有档复制至其本人的移动硬碟中,至案发时未删除。经鉴定,被告人谭凯复制的档中《在全省新闻工作通气会上的讲话(提纲)》的材料部分涉密,属秘密级国家秘密;中宣部《关于政治文明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宣传报导要准确把握的通知》(宣电〔2003〕17号)和《关于涉及民族问题的新闻报导要严格遵守国家政策和宣传纪律的通知》(宣电〔2003〕18号)属于机密级国家秘密。

正是这个所谓的“机密”,使谭凯的环保维权工作无法进行下去,自己也坐牢一年半,至今连去北京看奥运会的资格都没有了。

其实不仅是谭凯,还有更多的谭凯们,无论是维权人士,是政治异见敏感人士,还是像谭凯这样曾被指控犯罪并刑满释放的归正人员,大概都成了北京不受欢迎的“犯罪嫌疑人”,尽管他们都是合法公民,或是已经恢复公民权利,但他们因为要做宪法上有权利的公民,必然不会被北京所接受。

我想,像谭凯这样的人实际上正是不愿意被一党政权所奴役的真正公民,尽管他们被北京当局排斥在外,但他们必然会成为中国进入公民社会的重要推动力量。让我们祝福谭凯们:今天的北京当政者不欢迎你们,未来的民主中国一定欢迎你们。

──转自《北京之春》2008年9月号(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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