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父母离异 孩子是最大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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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4日讯】(大纪元记者琼-德莱尼报导)最近卑诗省最高法院作出了一个不寻常的决定,一位母亲一年内不得看望女儿。

被称作A女士的母亲说,孩子的父亲对其十几岁的女儿进行严重的精神虐待,危及到孩子的安全。法官唐娜-汀森(Donna Martinson)确信A女士的指控是无根据的,且作为母亲的A女士“不断的采取各种方式来破坏M和其父亲之间的关系,有损于M的心理康复。”

当父母离异时,互相疏远的父母会利用自己的孩子作为筹码来攻击对方,这对儿童造成身心上的伤害,并归于医学上的一种症状。法官布朗斯顿(Harvey Brownstone)说,父母间的争斗对儿童造成的伤害司空见惯。他认为家庭法院是“一个可怕的地方”,他指出,“整个司法系统,包括家庭法院系统,都是对抗性的,即基于一赢一输的思维状态。但在家庭法院中没有赢家,只有不同成度的损失,而且最大的输家是儿童。”

这种对抗性的做法“没有和平,只能制造争端”,布朗斯顿说,往往父母走出家庭法院后“彼此之间的怨气更深,比他们刚刚开始打官司时更不快乐。”

布朗斯顿最近出版了一本书,旨在教育离异的双方,需慎重考虑到家庭法院打官司。利用法庭来解决问题是一个陷阱。“他们只看到法庭处理速度有多快,多容易,他们到法院来才发现陷入了真正的麻烦。压力很大,费用极高,而且耗费时间,还有规则和程序,举证规则等”,布朗斯顿说。

“有非常非常多的夫妻只顾自己的痛苦和需要互相报复,完全忽视了对孩子的影响。”他说。双方敌意之深,有的家长告诉他说,他们宁愿看到自己的子女死亡或寄养在别处,也不愿他们跟着对方。

卑诗省哥伦比亚大学(UBC)的社会学教授、加拿大最重要的监护权问题专家爱德华-克鲁克(Edward Kruk)说,家庭法院着重独立的监护权,而不是促使双方共同抚养子女。“大致来说,法庭让双方互相争斗,在法庭上互相贬低对方,还把自己的孩子拖进去,他们要向法院表示自己是绝佳的父母,更重要的是指出对方是靠不住的,有缺陷的,而且是没有能力的。该系统的建立促成了这种行为。”

他说,在专业文献中对有关父母异化综合症的概念存在着大量的争议和分歧。他对因缺乏虐待证据或严重失职,就让A女士从其女儿的生活中消失的裁决是否理智表示置疑。克鲁克认为,“照顾孩子的主要一方父母突然消失,将打乱孩子的整个常规生活,是一个非常严酷且生硬的手段”。

克鲁克表示父母双方享有平等的监护权,共同养育子女是防止父母疏远和“保持孩子与父母双方的关系”的关键。他认为应“废除完全由单方父母享有独立的监护权,而让另一方父母从孩子的生命中消失的制度。”

研究表明,父母有平等的监护权更好,实际也是子女们的渴望。支持者表示父母享有平等的监护权还可降低对殴打和性虐待的不实指控。

法官布朗斯顿说,法院提供免费的咨询和“家长培训”,这将非常有利于解决父母之间的争执,并帮助他们学习如何相处。“我认为,法院需要提供免费的调解人,法律专家及家庭法律师应该提醒其顾客了解法院所带来的弊端,并用我书中所讲的东西来指导他们。”◇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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