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人权公约批准书 由友邦送至联合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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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兆平纽约13日专电)中华民国政府驻外单位已透过4个友邦,将马英九总统签署联合国两项人权公约的书面记录递送联合国存放,在两岸关系逐渐缓和下,秘书处是否回应或如何回应,引人好奇。

马总统5月14日在驻台使节见证下,签署“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及“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宣示台湾人权保障与国际接轨。

这两项国际人权公约的批准书,6月8日由帛琉、贝里斯、甘比亚、圣文森驻联合国常任代表,递交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办公室存放 (deposit)。存放的动作代表批准公约的法定程序完成。陈水扁总统执政时,台湾曾分别于2005年及2007年以中华民国(台湾)名义向联合国递交“烟草控制框架公约(FCTC)”及“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CEDAW)”加入书。其中,对于世界卫生组织(WHO)第一个具有法律效力的国际公共卫生条约FCTC,当时的联合国秘书长安南(Kofi Annan)收到台湾友邦代为递送的加入书后没有回应,也未退回。

至于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接任的潘基文拒绝接受台湾友邦诺鲁递送的加入书,予以退回。他援引联合国第2758号决议文说明,“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不具有会员身份。后来台湾政府相关部门透过管道向联合国抗议,指出台湾不是中国的一部分,并寻求法律救济,联合国法律事务厅事后致函道歉,但此一公约迄今仍无法存放联合国。另外,有关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与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台湾签署的是“加入书”;但马总统所签署的,是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及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批准书”。台湾在1971年退出联合国前,就在1967年以“中华民国,Republic of China”名义签署这两项人权公约,算是原始签署国之一,只因国际政治因素,事隔42年才完成国内的批准程序。
在台海两岸重启谈判,紧张对峙关系逐步趋缓下,台湾今年5月破天荒以“观察员”身份出席世界卫生大会 (WHA),对台湾未来参与国际活动具有指标意义。 

联合国秘书处迄未针对台湾批准两项人权公约做出评论。潘基文将再次退回或同意存放,或者做出其他处置,值得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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