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被控强奸女儿 服刑前死于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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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6日讯】重庆綦江县东溪镇上榜村,43岁的张开荣在浙江省诸暨市打工,因涉嫌“强奸女儿”被判10年,还未服刑,6月23日死于诸暨市看守所,耳朵、右肩、下身均发现有伤。参与处理此事的诸暨市纪委等部门称死者属正常死亡,给予家属4万元“安抚金”。

据《重庆商报》报导,张开荣的弟弟张开树说,张开荣三、四年前带着十几岁的女儿张本梅(化名)到浙江省诸暨市打工,并让女儿在当地就学。去年女儿高中毕业后,与当地一名20多岁的男子交往,张开荣阻止女儿与该男子来往。今年2月3日,张本梅男友姐姐向诸暨市警方报称,张开荣强奸了自己的女儿,张开荣次日被公安逮捕,关押在诸暨市看守所。6月5日,张开荣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但张开荣的弟弟张开树和哥哥张开材表示,张开荣做事有分寸,再傻也不会做这种缺德事。

6月23日晚,张开荣突然死于诸暨市看守所。24日,张开材及张开荣的儿子张本冬等家属接到通告,张开荣的尸体已被送往当地殡仪馆。据张开材介绍,他们在殡仪馆看到张开荣耳朵有淤血、下身阴囊皮破裂、右肩有伤。他们要求拍照留证据,被警方拒绝,要求对尸体检验、录影也被拒绝,没有征得家属的同意,张的尸体直接由当地的法医进行验尸。7月1日,尸体检验出来,家属被告知是“正常死亡”,但并没有看到尸验报告。

由于张开荣身上有伤,家属怀疑张是被打死的。浙江省绍兴市检察院、诸暨市检察院、诸暨市纪委等部门对此事进行调解,经过几天的调解,诸暨市看守所支付死者家属4万元“安抚金”。家属表示,既然属于正常死亡,如果看守所没有责任,凭什么给死者家属“安抚金”?

张开树说,家属有知情权,但至今都没有拿到验尸报告。重庆依斯特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经柱称,死者家属有权要求诸暨市看守所提供验尸报告原件,同时家属发现死者身上有伤,可以要求公安机关进行立案侦查。张说,按程式,死者的尸体应该交由家属处理,然后两方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尸检,而不是直接由当地法医进行尸检。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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