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清涟:国企工潮的症结 工人地位阐释的“罗生门”现象

何清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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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1日讯】中国最近的几次大工潮均发生于国有企业,比如辽宁通化钢铁公司、河南林州钢铁厂,以及武汉锅炉厂与重庆涪陵金帝集团等。多数评论将国企工潮产生的原因判定为“未能妥善处理劳资关系”或者“国有资产流失、工人利益受损”。这些固然是工潮中常见的口号,但未能廓清国企工潮产生的制度原因。

国企工人的“失乐园”

中国国有企业发生工潮的由来已久,大都经历过这样的过程:

第一个阶段,企业因产品(或其提供的服务)尚有市场需求,效益较好,无需大规模裁员。此时“国企病”如经理层的腐败行为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等虽然存在,但因下岗者少,经理层与工人之间的矛盾并不尖锐。即使有个别职员揭发本企业的国有资产流失等腐败问题,但一般处于孤立状态,得不到来自工人的集体支持。

第二个阶段,市场需求变化,生产效益下滑,企业日渐衰落,“改制”问题提上日程。在企业“改制”过程中,国企资产被低估是常见现象,“减员增效”更是“改制”题中应有之义。接管企业倘若有心计,会分期分批裁员,以免激化矛盾。但如果像通钢这样多次反复,企业所在地又无法为失业者提供就业机会,其结果就是矛盾激化,发生工潮。而在工潮发生时,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往往会与企业亏损及工人利益被剥夺等联系在一起,尤其是“改制”过程排斥工人参与,往往会成为工人抗争的主诉。

中国国企工人为什么会认为自己有资格参与企业买卖的谈判过程?这里自有其深厚的制度根源。中国至今仍然宣称“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的国有企业职工当然与私营企业员工不同,他们除了员工身份之外,还是企业的“主人翁”;他们与国企厂长经理间的关系,也不应该是私企的劳资关系,而是一种同志关系,工人和厂长的工作性质不同,但社会政治地位在名义上却是平等的。在计划经济时期,工人实际上也不能参与工厂的管理,其“主人翁”地位主要体现在不能被任意解雇及住宅、医疗、退休金、子女入学等福利供给上。毛泽东统治时期,农民名义上的政治地位仅次于工人阶级,但经济地位相当低下。其余各阶层,如知识份子及干部,几乎每隔一段时期就要被政治运动折磨一番,只有工人阶级能够享受着社会主义制度所给予的稳定收入与“领导阶级”的政治地位──这是国企工人的“黄金时代”。

“改革”以来,国有企业因冗员、企业办社会等各种原因陷于低效,不得不“改革”。为了不激化矛盾,改革采取渐进方式。从80年代开始,按照国有企业职工是国有资产的主人这样一个观念,国企设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名义上给了全体职工以参与管理、监督厂长的权利。实践中,这一套制度安排流于形式,但为了与“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口号保持一致,在政治上共产党并不打算抛弃这套制度形式──这时,国企工人的处境已经从“黄金时代”下滑至“白银时代”。

然而,到了90年代中期,政府开始发现,维持国企的代价实在太过沉重。于是以企业改革为名的“甩包袱”过程开始,这个“包袱”就是被视为冗员的国企职工及其社会福利。这样,不但可以减轻政府负担,而且可以集中财源供给各级政府及公务员系统。但是这个甩包袱的目的不能明白直说,只能用“国企改制”、“提高经济效益”之类迂回曲折的说法。90年代中期的时候,为了哄国企职工“自愿”“下岗”,政府简直讲尽了好话,如“下岗只是企业和国家的暂时困难,企业效益好转你们就能回来”、“要相信政府不会扔下职工不管”等等。政府当然也明白,让大批职工下岗这个设想不宜由政府出面,只能借国企厂长经理(或接管国企者)之手,让他们敲掉国企工人的饭碗。这样一来,工人们只会仇恨直接解雇他们的经理们。

可以说,90年代中后期的国有企业职工,终于掉入了“黑铁时代”。他们的困境与他们对国企改革的认知,网上有两篇文章可供参考,一是由青海黄河水电公司职工写的“黄河水电公司改革七宗罪”(http://bbs.uc.sina.com.cn/thread-9-0/tree- 462517-6044–.html),二是湖北宜昌中南橡胶厂一位下岗政工干部所写的“痛中说痛──一个失业职工的呐喊与困惑”(http://bbs.cyol.com/viewthread.php?tid=143078)。也正因为他们痛失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乐园,怀念毛泽东时代顺理成章地成了他们的政治主诉。

“主人翁”地位的解释陷入“罗生门”

国企改制之前,国企的内部关系只有两方:政府委托的代理人国企厂长和经理,国企工人。前者至少不会公然否认国企工人在名义上享有的“主人翁”地位,但私企或者外企购买国企之后,情况必然要发生变化。

私企和外企的劳资关系完全不同于国企经理层与工人的关系。在私营企业与外资企业,因为资本是企业主即“资本家”的,工人只关心工资及有限的福利,工厂高价出售也罢,低价贱卖也罢,没让工人参与,工人并不觉得自己权利受剥夺。企业主贿赂官员,那也是从自家荷包里掏钱,与“国有资产流失”无干。从收购方的视角来看,这些被收购的国企,所有制已经改变,即使是留用的国企职工也不再是企业的“主人翁”,他们有权按照自己的逻辑来处理劳资关系。

但国企工人并不承认企业转让之后自身地位已发生了本质性的改变,究其原因还在于政府的暧昧,因为政府从不光明正大地向国企职工说明:“过去你们是主人翁,企业改制以后就不算了”。政府通常的做法是要卸包袱却不愿意承担责任,为了“改制”顺利进行,往往会向工人承诺“改制”后一切不变,与企业的谈判却不会包括这些约束性条款。这样一来,难题往往由新接手的企业主应付,政府闪在一边。在减员大量发生之前,工人们会抱着侥幸心理,希望自己能够保住饭碗。但等到大规模裁员发生后,工人们生活陷入绝境,于是就假装不知道企业改制后自己已经丧失了企业的“主人翁”地位,经常搬出政府过去使用的有关工人阶级地位的意识形态话语,赋予抗争以政治道德意义,要求企业(实质上是要求政府)作某种让步。这种情况不仅发生在仍然运营的国企当中,也发生在破产或被兼并的国企当中。

政府在政治上的被动之处在于,事实上政府早就把“社会主义国家是工人阶级的国家”这类说法当作垃圾了,但绝不会宣之于口。表面上,政府还得假装承认工人们的说法有道理,并强调维持“稳定”的重要性。于是,在职工与政府之间,出现了一种双方心照不宣的游戏:你(政府)假装还代表我们职工,我们也假装请你为我们作主。其实,工人们早就明白,在如今的政府眼里,国企职工其实和外企、私企员工一样,不过是打工仔而已;但是,既然政府不点穿这一点,国企职工便仍然摆出“企业主人”的身份来,尽量维护自己的权益,这权益就是:既然我们工人还拥有“主人翁”地位,政府在将“主人翁”的家产变卖后,再借新厂主将“主人翁”扫地出门,这种“改制”缺乏道德正义性与政治合法性。这就是为什么这些工潮经常要打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反对腐败”等口号。职工们以“企业主人”身份打出这些口号时,似乎正与政府利益一致地在保护“国有资产”;政府尽管一直是国有资产流失的同谋者甚至始作俑者,但面对这种具有政治正确性的口号,也只能虚情假意地表示要“捍卫国家利益”并“关心”职工权益。比如最近河南林钢工潮中,工人对林钢改制过程中的三个环节──资产评估、民意表达和公开拍卖都表示严重质疑,认为存在侵吞国有资产和工人利益的黑幕,最后地方当局为了平息事端,将负责该厂改制的副市长王相玲“双规”。

近十年以来,国企改革的问题处于未完成状态。除了旧有国企之外,中国在垄断性行业包括一些竞争性行业的“国进民退”战略又催生了一批新的国企,且都不可避免地带有效益低下等“国企病”。有人计算过,这些国有企业占有社会资源60%以上,但每年对GDP增长的贡献不足30%,吸纳的劳动力不到20%。而占有资源不到40%的非国有经济(包括私企与外企),其创造的GDP增长近70%,吸纳的劳动力更是在80%以上。这种状态决定了国企要想生存与发展,除了凭借政府给予的垄断特权之外,还得与“国企病”不断地作斗争,“减员增效”是国企经理层必然要使用的一大法宝。在这种情况下,政府不妨承认工人是个独立的利益主体,主动让出自己对工人的“代表权”,在国有企业实行工人自治,让工会脱离经营者控制,成为真正代表工人利益的机构并参与工厂管理。只有这样,才能结束工人地位阐释的“罗生门”现象,形成新的劳资关系,让政府、国企管理者以及工人均从目前这种尴尬状态中解脱出来。

《中国人权双周刊》第7期 2009年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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