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匈簽署競爭法合作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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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君蔚台北11日電)公平會今天表示,台灣與匈牙利已簽署競爭法合作協定,未來雙方可相互合作協調、諮商會議及進行機密資訊交換等;這是第 6個與台灣簽署競爭法雙邊或多邊合作文件國家。

公平會表示,這是公平會與外國競爭法主管機關所簽署的第7宗合作文件,也是與中歐國家簽署的第1宗,希望能藉相互交流經驗及成果,拓展與歐美其他國家更緊密的合作關係,促進雙邊及多邊執法合作。

公平會指出,台灣過去在1996年與澳洲、1997年與紐西蘭、2004年與法國簽訂雙邊競爭法合作協議;2002年還簽署台澳紐三邊合作協議;另在2007年、2009年分別與蒙古、加拿大簽訂競爭法合作備忘錄。

公平會表示,台匈競爭法合作協定是採異地簽署,先由公平會主委吳秀明9月27日在台北簽署,再由匈牙利競爭局局長佐爾坦‧納吉(Zoltan Nagy)於10月28日(當地時間)在匈牙利布達佩斯簽署。

公平會指出,隨著全球化及自由化,尤其是「惡性卡特爾(hard core cartel)」對全球經濟穩定的影響重大,國際間認為透過雙邊或多邊合作,是遏止惡性卡特爾的有效方式之一,公平會也積極尋求與其他競爭法主管機關簽署合作文件。

公平會說,去年6月納吉來台參加「競爭政策及競爭法國際研討會」時,雙方認為有簽訂合作協定必要,於是展開多次磋商討論,在台灣駐匈牙利代表處及外交部相關同仁努力下終於定案。

公平會表示,由於公平會與匈牙利競爭局成立時間相差不遠,彼此在組織架構、競爭法內涵、案件決議程序等相當類似,執法活動可互為參考。匈牙利競爭局成立於1991年1月1日、公平會是1992年1月27日。

公平會官員表示,協定是透過外交文書傳遞,公平會進一步整理後,近期內將報請行政院核定,即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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