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外長:將繼續站出來 力挺宗教信仰自由

加拿大成立宗教自由辦公室 將保護宗教自由作為重要外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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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1年10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滕冬育多倫多報導) 加拿大將於近期成立加拿大宗教自由辦公室,以「促進和保護宗教以及信仰自由」 ,將保護宗教自由作為加拿大重要外交政策。加拿大將成為美國之後,第二個設有國家性宗教自由組織的國家。聯邦外交部長表示,對待宗教和信仰自由方面,「不論在何種情況下,加拿大將繼續站出來說話,並採取有原則的立場。」
  
10月3日,加拿大外交部長約翰‧貝爾德(John Baird)就成立加拿大宗教自由辦公室(Canada’s Office of Religious Freedom)在渥太華外交部與近100名來自加拿大的宗教界領袖、協會代表和專家進行了圓桌會議,徵求意見。
  
加拿大法輪大法學會和華人基督徒社會關懷團契有代表應邀參加了此次會議。
  
會議上,多家組織和團體代表就中共迫害民眾,包括對地下教會的基督徒、法輪功和西藏民眾的信仰自由的迫害表達了關注。

外長:我們將站在有原則和公正的一方
  
貝爾德部長在發言中表示,加拿大宗教自由辦公室與「加拿大的核心價值觀,如自由、民主、人權和法治一致」,將「用以促進和保護宗教以及信仰自由」,同時宗教自由辦公室的成立將再次證實「加拿大是一個真正自由的社會」。
  
貝爾德表示,加拿大聯邦政府正在就宗教自由辦公室進行全國性和全球性的意見諮詢,「對於聯邦政府而言,宗教自由辦公室是一項重要任務」。
  
貝爾德稱,加拿大民眾在一個自由和民主的社會享有很多權利,在這裡,人權是被尊重的,同時,「我們也清楚地意識到在世界其他地方宗教信仰少數群體所面臨的抗爭」。
  
他說:「這就是為什麼,不論在何種情況下,加拿大將繼續站出來說話,並採取有原則的立場。正如我在聯合國所說的,我們不會得過且過。我們將站在有原則和公正的一方,不管是否受大眾歡迎,是否方便,是否牽扯利益。」
  
貝爾德表示,人權自由和民主自由是無法分割的,「那些保護宗教自由的社會通常都會保障其他的基本自由,這些一般是更加穩定和繁榮的社會。我們是一個更多種族和信仰的國家,不過我們有著一個共同的人性—那是寬容,那是接受,那是和平和安全。」

外長:已向聯合國提出西藏新疆和法輪功問題
  
貝爾德表示,加拿大政府曾就世界各地的人權迫害和信仰迫害發聲,如加拿大曾對伊朗民眾沒有權利信仰基督教而提出強烈關注;加拿大曾就緬甸政權對穆斯林和佛教徒的歧視進行抗議。
  
他表示,加拿大與中國地下教會的神父和信仰者站在一起,「我們的政府曾在聯合國提出西藏、維吾爾族和法輪功修煉者(被迫害)的問題。」
  
貝爾德表示,為世界各地的人權和信仰自由而戰,「是個艱苦的任務,但是,加拿大人是站在正確的一方,而不是容易的一方」,「維護患難者的權利,幫助那些無法發聲的人發出呼籲,是我們共同的責任」。
  
他最後強調:「我們的姿態不會軟化,我們的決心不會減少,我們的聲音不會減弱,直到所有的公民都享有自由和權利。」

全球第二國建宗教自由辦公室
  
加拿大是跟隨美國之後,第二個建立國家性宗教自由組織的國家。
  
今年6月加拿大聯邦政府的施政報告中,渥京曾許諾建立加拿大宗教自由辦公室,将保護宗教自由作為加拿大重要的外交政策;今年9月26日,貝爾德在聯合國演講時,再次提到在加拿大建立宗教自由辦公室。
  
應邀出席了此次會議的加拿大法輪大法學會主席李迅先生對聯邦政府成立宗教自由
辦公室表示讚賞。

李迅說:「在中共持續殘酷迫害法輪功和中國人權不 斷惡化的情況下,現在加拿大政府堅決支持人權和信仰自由,而且外長在聯合國提出中國的人權問題,這對於那些受到中共迫害的人意義非常重大、是有力的支持和鼓舞。我們期待該辦公室能對停止中共對信仰的迫害起到進一步推動作用。」

1998年,美國國會通過《1998年國際宗教自由法》,「授權美國政府採取相應制裁行動」,以幫助「因宗教原因而受迫害的個人」。1999年5月,根據該法案規定,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 (United States Commission on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簡 稱USCIRF)成立。
  
(責任編輯:岳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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